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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怪农家乐 寻香踪 16268 字 2个月前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撞破

从那天起, 吴桐就注意跟锦宁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再做任何让她引起误会的举动。锦宁也是个聪明女子, 被吴桐拒绝之后, 又被凤起胁迫暗示, 是以便约束了自己的行为,不敢再对吴桐有旖旎的想法。她现在总算明白了, 凤起为什么会在这里长住, 不是冲着别的,纯粹是冲着吴桐来的,他们的关系应当不是简单的老朋友。

凤起没有跟吴桐解释他去成都做什么,从成都回来之后, 他练琴的时间就变长了,白天半天,晚上一宿,只有半天时间拿来做实验。不过晚上练琴没让吴桐知道,白天弹琴倒是没有掩饰。吴桐每天在地里听见凤起弹琴, 总要停下来听上好一会儿,不得不承认,凤起的琴技进步神速。

中秋节前, 凤起又出门去了,这次去的是北京, 时间比上次更长, 也就意味着不能在农家乐和大家一起过中秋节。大熊和云岚用自己做的咸鸭蛋黄做了不少蛋黄月饼, 给农家乐的老客户胡九和青衫各送了一盒。胡九在收到月饼的第二天, 就开车来到了农家乐,他本来是想来买月饼和咸鸭蛋的,却意外碰上了在农家乐过节的司墨。

胡九又惊又喜:“小石头,你不是跟我说你去上海了?”本来他力邀司墨上自己家过中秋节,司墨借口说要去看青衫拒绝了,没想到现在却在这里碰上了。

司墨非常尴尬,他不想跟胡九一起过节,才找了那么个借口拒绝他,正好吴桐邀请他过来玩,他便过来了,谁会想到胡九也会跑到这里来呢?真是冤家路窄,早知道他就不来了。

胡九一点不介意他欺骗自己,反而很高兴,殊途同归,结果是一样的就好了:“那我也留下来过中秋节好了,咱们一起过节啊。”

司墨有些无奈地看他一眼,他不想和胡九一起过节,但是已经答应吴桐了,又不好反悔。

农家乐的中秋节很热闹,有一群驴友从川藏线下来,特意绕路来熊猫农家乐玩。他们是一群资深驴友,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个微信群里,不止一拨人推荐了卧龙镇上的熊猫农家乐,说这里的菜和水果特别好吃,走川藏线一定不要错过这一道风景。于是他们就慕名前来了。

农家乐果然不负众望,客人本来是打算住一晚就走,结果第二天大熊又烤了月饼,月饼过于美味,他们又多留了一天,就这样一天天留了下来,到中秋节这天都没走,他们也不觉得遗憾,毕竟去别处过节,是吃不到这样美味的蛋黄月饼的,更何况驴友从来都是四海为家,在哪儿过节都有意义。

过节这天,胡九拉住吴桐:“小梧桐,你看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过节,杀头香猪来尝尝吧?”

吴桐有些迟疑:“香猪还没长大。”

“够大了,嫩一点味道才好呢。杀吧,杀吧!”胡九不遗余力地磨他。

吴桐想起了纯霄和凤起,纯霄不知道能联系得上么,他是老早就惦记上香猪肉了,凤起没在家,他就尝不到香猪肉的味道了。

胡九说:“小梧桐,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吴桐回过神来:“那就杀吧,我联系一个人。”他给纯霄打了电话,说如果还在成都,就过来吃猪肉吧。纯霄本来已经到了重庆,听说要杀香猪,赶紧说自己马上就过来,挂断电话,就急忙往高铁站跑,终于可以吃上香猪肉了!

吴桐翻到凤起的号码,犹豫了许久,到底还是没打,凤起人在北京,当天根本赶不回来,那就给他留一点肉吧,等他回来的时候再吃。

大熊亲自操刀,拖了一头香猪肉来宰杀,然后将整头猪退毛开膛,一一肢解,开始准备全猪宴。农家乐这个中秋节过得别提多丰盛了,一整头猪,还有家养的鸡鸭,地里的菜,还有锦宁从溪里捉上来的石头鱼。最大的餐桌摆得满满的,这段饭也是欢声笑语不断,大家吃得别提多开心了。

吃完饭,大熊将准备好的糖果月饼水果端上来,大家在院子里等月初东山,在沁凉的秋风中侃大山,游客中有文艺青年,抱着吉他开始弹唱。

凤起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打来的,院子里很吵,吴桐便接了电话,走到安静的房侧去听电话,结果听见有人说话:“唔——流氓,你给我放开!不要碰我!”是司墨有些恼怒的声音。

“墨墨,我想死你了。你要相信我,我跟那些人真的没有关系,我心里只有你!”是胡九的声音。

吴桐听到这里,不由得:“?”什么情况?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双修

凤起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了起来:“我好像听到什么八卦了, 是胡九跟那谁?”他声音听起来还挺高兴。

吴桐虽然情感缺失,不懂得什么是爱, 但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这个常识,这时候已经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胡九跟司墨,他俩在谈恋爱?两个男的?还能这样?吴桐有些懵逼。

凤起没听到他的回应, 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吴桐, 你还在吗?”

“哦, 我在。”吴桐回过神来。

他一说话,就被胡九和司墨察觉到了, 司墨羞红了脸, 一把推开胡九,试图跟他撇清关系。胡九却不愿意放开他, 一手牢牢揽住了他的腰, 司墨根本就挣不开, 胡九笑嘻嘻地调侃:“小梧桐,想不到你也有听壁角的爱好。”

吴桐觉得自己很无辜, 辩解道:“没,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听电话。”

凤起在电话那头不干了, 说:“吴桐, 你把手机放外音, 我来跟胡九说。”

吴桐觉得有点尴尬, 便说:“算了吧。你有事吗?”

凤起说:“也没什么要紧的事, 就是想打电话跟你说声节日快乐。不要理胡九那家伙,一会儿我帮你教训他。”

吴桐有点想问他在北京做什么,最后还是没问出口,只是说:“节日快乐!”

凤起说:“你那边听起来很热闹,来客人了吗?”

“嗯,有几个游客在这里过节。”

“那肯定很热闹。吃月饼了吗?”

“吃了。大熊做的蛋黄月饼,很好吃。”

凤起吸溜了一下口水:“听着就觉得好吃。等我回去的时候能让大熊再做一次吗?”

“可以。你吃月饼了吗?”

“没有。北京的东西没咱们那儿的好吃,我来了之后都没怎么吃饭。”凤起说。

吴桐知道他吃东西不过是满足口腹之欲,不吃也饿不着,依然忍不住同情他:“那你早点回来。”

凤起笑逐颜开:“诶,好,等我办完这边的事就回来,大概还要三四天左右。”这可是吴桐亲自开口邀请他回去。

吴桐得知他回来的日期,心里有了底,沉默了片刻,说:“那没什么事就挂了吧。”

“等等,你想要点什么,我帮你带吧。”凤起赶紧说。

吴桐不假思索地说:“我不想要什么。”

凤起说:“那行,我自己看着办吧。”

“不用麻烦了,网上什么都买得到。”

“不麻烦,肯定带的都是你需要的东西。你去和大家玩吧,多吃点月饼。”凤起兴高采烈地将电话给挂断了。

吴桐挂了电话,发现胡九就站在自己面前,用极其八卦的眼神望着自己,而司墨已经不见了。胡九嘿嘿笑:“啧啧,小梧桐跟凤凰煲电话粥呢。”

“你家的粥几分钟就煲好了?司墨呢?”吴桐看了一下,发现司墨正在帮大熊生烧烤架的火,看样子大熊想搞烧烤。

胡九伸出手,抓住吴桐的衣服后领:“慢点,小梧桐,你现在不要去找我家墨墨,他会害羞的。”

吴桐挣开胡九的手:“胡老板,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司墨的事?强迫他做什么了?”

胡九拿开手,眨巴一下眼睛:“天地良心,我绝对没有做对不起墨墨的事。你知道的,咱人缘好,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朋友都非常多,墨墨他有点误会了。”

吴桐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胡九,这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说话有几分真假?司墨怎么会和他扯到一起去的呢?一定是这家伙死缠烂打,他严肃地说:“胡老板,不要以为你本领高,能力强,就能够对别人为所欲为了。司墨是个善良的人,我不允许你欺负他,虽然我势单力薄,但也能为朋友做点事的。”

胡九看着吴桐,正色道:“小梧桐,你是不是对我有点误会?我就算是本事再大,在感情上也不可能为所欲为,墨墨他如果不喜欢我,我再死缠烂打也是没有用的。”

吴桐有些迟疑地说:“那我刚才明明听见他——”

“那叫情趣!”胡九打断吴桐,然后就着月色和灯光仔细端详吴桐的脸,忽然笑着用调侃的口吻说,“小梧桐,你是不是还是个雏儿,怎么一点风情都不解?”

吴桐就算再不通世故,他这大半年也学到了相关的内容,知道他在取笑自己,红着脸啐他一口:“关你屁事!”

“是不关我事,我只是比较同情凤凰。”胡九嘿嘿笑得猥琐,一脸幸灾乐祸地走了,吴桐这么纯,凤凰可有苦头吃咯。

吴桐一脸问号,关凤起什么事?

司墨再见到吴桐的时候,显得有些尴尬。吴桐想起胡九的话,也没主动去问他,过了一会儿,他自己过来找吴桐了:“吴桐,给你。”他手里拿着两只烤好的鸡翅。

吴桐接过了其中一只:“够了,你吃吧。”

司墨拿着鸡翅咬了一小口,这才说话:“刚刚让你看笑话了。”

吴桐睁大黑白分明的眼看着他:“是不是姓胡的欺负你?”

司墨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跟他闹着玩呢。”

吴桐闻言,默默吃了半个鸡翅,这才说:“你跟他在谈恋爱啊?”

“咳、咳——”司墨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他没想到吴桐会问得这么直接。

吴桐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应:“电视电影不都这么演的吗?”他虽然不常看电视,但也免不了在吃饭休息的时候顺便瞅几眼大厅里的电视机,肥皂剧里最爱出现“我心中只有你”这样的桥段了。

司墨有些尴尬地咬了一口鸡翅,这才说:“算是吧。”

“两个男的也可以?”吴桐看电视里都是男女谈恋爱啊。

“嗯。双修的话,男女、男男、女女都可以。”司墨小声地说。

“两个男的还能双修?效果好吗?”吴桐很好奇,他知道男女可以双修,但不知道男男也能双修。

司墨更尴尬了,他觉得吴桐就像个纯洁的小宝宝,他这是在教坏小朋友,他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脖子,掩饰着如芒在背的感觉:“还行吧。”

吴桐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什么,既然是双修,那他就没必要再担心司墨受欺负了,毕竟双修是共赢的事。

撞破司墨和胡九的事,算是开启了吴桐的新世界大门,原来男人和男人也能够双修的,不过他发现他认识的灵异界的双修者不多,他身边这么多人,除了司墨和胡九,好像就没有别人。既然双修的效果不错,为什么大家不双修呢?对于这一点,吴桐有些不能理解。

司墨和胡九在这里玩了两天,临走的时候,还让大熊做了一堆月饼带走。胡九还将大熊做的咸鸭蛋都给预订完了,为了防止将咸鸭蛋卖给别人,他还跟吴桐签了独家代售合同。司墨替青衫争了几句:“每天下这么多鸭蛋,你能销得完这么多咸鸭蛋吗?不如让青衫也分销一些吧。”

胡九不满地说:“墨墨,你现在胳膊肘怎么还往外拐呢?你要记住,你现在跟我是一家人了,不要再帮着外人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当着大家的面说的,司墨被闹了个大红脸。

他们走后自然也给大家留下了不少茶余饭后的话题。纯霄和游客都是过完节后就跑了,农家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过了两天,凤起终于回来了,他对吴桐说:“元旦的时候我想请你去北京玩。”

“去北京做什么?”吴桐一直记得朱丹跟自己说的禁足一事,如果还作数的话,那就哪儿都去不了,而且最近他也没有钱去缴税款,因为钱都拿来搭建温室大棚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肯定不会让你后悔。”凤起卖了个关子。

吴桐也没有直接拒绝,只是说:“到时候再说吧。”

凤起这次回来之后,对练琴一事就更为上心了,虽然他没有再给吴桐弹过琴,但从平时的练习情况来看,他的水平是越来越好了。吴桐不止一次有让他去帮自己去拿回魂魄的冲动,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

秋收冬藏,正常情况到了秋冬季节,就该是农闲了。不过农家乐每天依旧那么忙碌,大棚的蔬菜就一直没有断过,草莓又重新开花结果了,吴桐依旧维持着日进斗金的状况。

山里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寒冷加重了养殖的负担:首先是得为圈舍安装取暖设备,供动物们取暖;其次,天气一冷,后山的草木都枯萎凋谢了,动物们就没法放养了,这就得喂料。喂料是件很麻烦的事,养得多,饲料消耗量就大,大熊每隔几天就要上镇里去买玉米红薯回来。大熊在喂料的时候不止一次威胁那些猪羊,说要宰了它们来给自己减轻负担。

这当然不仅仅是吓唬,吴桐也有这样的想法,养了大半年,也该到收租的时候了。十二月初,第一场雪下来了,雪下得还很大,洋洋洒洒,整个自然保护区银装素裹,仿佛裹上了过冬的厚棉袄。下雪是过年的信号,意味着离过年不远了,大熊磨刀霍霍,准备杀猪做火腿熏腊肉做腊肠。

今年养的香猪他们准备留下一公三母做种猪,其余的都会宰杀。有一半已经被胡九预定了,青衫也想要,不过由于太远运输不便被吴桐拒绝了。今年养的羊是卖不了了,不过不妨碍他们自己吃,吴桐打算杀两只公羊来吃,其余的留着做种羊。

院子的走廊上挂上腊肉、火腿、腊排骨、腊肠,年味儿就越发地浓郁了。吴桐现在每天除了去大棚里忙一会儿,剩下的时间就是坐在走廊上晒太阳,仰头看数用柏树枝熏得金黄的腊肉,对人类的年有着深切的向往。

他还从来没有过过人类的年呢,以前跟凤起还住在山上的时候,他会叼一些桃符、爆竹之类的小玩意儿回来,跟他描绘人类过年的情景,如今他终于要亲身体会了,应该会很有意思吧。第一次过人类的年,凤起也在,这算不算特别巧呢?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音乐会

凤起又在弹琴, 琴声叮咚作响,时而空灵, 时而渺远,能把人的思绪带出很远很远, 情绪仿佛成了扯线木偶,全都操纵在凤起手里。吴桐正听得入神, 琴声却忽然停住了, 他的思绪还随着音符飘忽着, 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几分钟后,凤起从楼上下来了, 在吴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脱了棉拖鞋,将穿着袜子的脚踩在雪羽柔软温暖的肚皮上。雪羽此刻正趴在吴桐脚边晒太阳, 从下雪起, 吴桐就放了摘菜工的假, 最近也没极少有客人来,雪羽也怕冷, 便和小猫回到房子里,有外人的时候便躲在凤起的实验室里,没人的时候就在房子里外转悠。雪羽看了一下肚子上的脚, 用爪子拨了拨, 脚的主人移了个位置, 也不拿开, 雪羽也就算了, 继续将自己的爪子搭在吴桐的拖鞋上。

吴桐扭头看一眼凤起:“怎么不弹了?”

凤起一边划拉着手机,一边说:“你的身份证号码呢?”

吴桐侧头问:“干什么?”

凤起说:“我要订去北京的票了,把你号码给我。”

吴桐想起他之前说过的话,没想到是真的,有些意外地说:“这就要去了?”

“对,行程已经确定了,提前订票,晚了恐怕没票。”凤起说。

吴桐又想起一件事,自己出不了卧龙镇啊,便讷讷地说:“我恐怕去不了。”

凤起不解:“为什么?你最近事情多吗?”

吴桐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你叫我去北京做什么?”他要确定一下值不值得跟朱丹请假,说实话,他对自己被禁足一事非常窝火,所以不愿意为这事跟朱丹打交道。

凤起说:“我上次去北京,结识了音乐学院的古琴大师盛轶铭,他邀请我去北京参加古典音乐跨年晚会。”

吴桐闻言,猛地伸手抓住凤起的胳膊:“你认识盛轶铭?”他对这个名字绝对不陌生,唯一能够弹奏九霄环佩的就是盛轶铭啊,凤起居然都能结识盛轶铭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离九霄环佩越来越近了。

凤起含笑点了点头:“对,你要去吗?”

“去、去、去,我去!”吴桐猛点头,“我跟朱丹请个假。”

凤起听说他要去很是高兴,结果又听说要跟朱丹请假,有些不解地说:“你出门还要跟朱丹请假?”

“掌柜的被禁足,不能擅自离开卧龙镇。”大熊随口接过话题,他背着半筐鸡蛋从后山下来了,最近天气冷了,许多鸡鸭都不再下蛋,产蛋量下降了许多。

“大熊!”吴桐想制止大熊,已经来不及了,凤起全都听见了,他无奈地将手抬起来,挡在了眼前,这么丢人的事都被他知道了,自己还有尊严可说么。

凤起第一次听说吴桐被禁足的事,他皱起眉头:“这怎么回事?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吴桐不想解释,就说:“我不想说,反正我暂时不能随便离开卧龙就对了,也不是不能离开,跟朱丹说一声就行了。”

“你自由受限制了?那我自己去问朱丹吧。”凤起想起他来了这么半年时间,就只见到吴桐去过一次成都,他还当他不愿意出去,原来是不能出去。

吴桐叹了口气,说:“我刚化形成功的时候,不太懂人类社会的规矩,伤了几个人类,所以灵异管理局罚我三年时间内不能离开卧龙镇。”

凤起说:“就这点小事,他就禁足你三年?人类社会就算是打伤了人,重伤致残,也才判个三年而已。你把人打残疾了?”

吴桐完全不懂法律,他也不知道当初被自己弄伤的那些人到底伤到什么程度,说:“我不清楚。算了,比起坐牢,我这已经很自由了,也许还能够提前解禁。”他不想让凤起去追究当初为什么伤人。

凤起说:“那你把身份证号码给我吧,我先买票。请假的事我跟朱丹说,他要是敢说半个不字,我就拎着他跟我们一起去。”

吴桐挠挠头,找出自己的身份证给凤起,反正他也不太喜欢跟朱丹打交道,让凤起去帮自己请假再好不过了。

吴桐不知道凤起是怎么跟朱丹说的,凤起告诉他,以后跟他一起出门,就无需再跟任何人汇报。这个事对吴桐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他才不愿意总跟凤起一起出门呢。而且凤起身体快好了,他该回去上班了,朱丹这个承诺对吴桐并没有太多的改善,他还是早点赚钱给自己赎身吧。

元旦前两天,吴桐告别了农家乐的朋友们,和凤起踏上了去北京的旅程,跨年音乐会时间定在12月31日下午。出发的时候,凤起带上了他那把一直未曾示人的青桐琴,他现在的目的昭然若揭,所以也没隐瞒的必要了。吴桐见到他那把琴,惊奇了许久:“你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凤起含笑看着他:“这是秘密武器,你当然不知道。”

吴桐摸着青桐琴的纹理,亲切感油然而生,这比自己那把泡桐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便说:“你这琴比我的琴贵吧?”

凤起不回答他,只是说:“想弹弹看吗?”

吴桐点点头,他对青桐的感情是外人无法理解的。

“等到了北京,就给你弹。走吧,出发了。”凤起将琴装进琴盒里,背在背上,一手提起了行李箱。

吴桐从来没有坐过飞机,因此体验十分新奇,他什么都不懂,全都是凤起一手操办的,他就只管当个乖宝宝跟着走就好了。

到了北京,凤起领着吴桐回到了自己家里,回来之前,他就请钟点工收拾过屋子了,所以房间里干干净净的。吴桐看着布置得十分温馨有品位的大房子,第一反应是凤起怕是有病,放着这么大这么好的房子不住,非要住农家乐那种破房子。农家乐当初急于住人,都没有精装过,也就是勉强能住人而已,跟凤起精致的家完全没法比。

凤起将行李放下来,对吴桐说:“你随便坐,家里比较简陋。很长时间没回来了,家里什么都没有,招待不周,我去给你泡茶。”

吴桐换了鞋子,还在慢慢熟悉着凤起的房子,房子很宽敞,家具很高档,设计也很独特,唯一缺少的就是人气,大概是太久没住人的缘故。吴桐回头看着电视墙,发现电视墙的壁纸是一棵梧桐树,他走近看了看,还伸手摸了一下,确认只是壁纸,不过这梧桐树看着有点眼熟。

凤起泡了茶过来,说:“你要看电视吗?”

吴桐笑了笑:“随便。”

“喝茶吧。”凤起说,“家里什么都没有,晚上我们吃了饭去超市逛逛吧,买点东西回来。”

吴桐说:“你家房子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去我那?”

凤起看着他,笑笑说:“卧龙挺好的,环境是北京没法比的。”房子再好,但是没有你啊。

吴桐一想也是,吃腻了山珍海味,偶尔也想换换清粥小菜,他喝了一口茶,用手去摸放在茶几上的琴盒:“能打开来看看吗?”

凤起说:“好啊。”说着将琴盒打开,拿出了青桐琴。

吴桐抬手拨了一下琴弦,琴声没有如他想的那样发出脆响,而是非常沉闷喑哑的声音,吴桐不解地说:“这琴弦松了?”但是手感不像是松了啊。

凤起说:“没有,这琴不太好弹,刚弹的人是有点不太适应。”

吴桐听他这么说,便端正了态度,双手上阵,加大了力道,再次试了一下,这一次声音略大了点,然而离悦耳还差得远呢,这琴原来只是看着好,其实并不好吧,他想到这里,问:“这琴多少钱买的?”

凤起说:“也不贵,比你那把贵一点。”

吴桐说:“这琴能弹?你弹给我听听。”

凤起便放下茶杯,挨着吴桐坐了下来,开始弹琴,手指头一拨,吴桐便觉得自己的魂儿都被震荡起来了,那琴声太有魔力了,他禁不住怀疑:凤起弹的跟自己是同一把琴?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飞翔

吴桐学了半年的琴, 他以为,所有的琴都差不多, 只存在于音色的好坏,断然没有想到, 还有琴是自己弹不了的。他不得不承认,在弹琴这件事上, 自己和凤起的水平相差不是一星半点。

凤起弹完一曲《凤求凰》, 回头看着吴桐, 微微笑道:“你还想听什么?今天我给你进行个人专场演奏。”

吴桐没来由有些脸红,他扭过脸去:“算啦, 我天天听你弹。都来到你的地盘了, 不带我出去看看吗?”

凤起一想也是:“对,应该带你去看看, 好歹是个皇城, 可看的地方还是不少的。你要休息一下吗?”

吴桐摇头:“不用了, 大熊说北京的烤鸭和涮羊肉都好吃,你吃过吗?”

“没有, 走吧,带你去吃烤鸭,正好我也去尝尝。”凤起笑着起身, 拿起自己的大衣穿上。

吴桐便跟着凤起出了门, 北京比他们那儿靠北多了, 气温却差不多, 只是没有下雪, 而且这个冬天都只有一两场小雪。凤起说北京的雪比卧龙的雪少多了,真是奇怪。吴桐不怕冷,然而还是不能适应北京的风,这风跟刀片似的,落在人脸上宛若刀割,感觉特别疼,卧龙也有风,然而感觉温和多了。凤起说,北方的风硬,南方的风软。吴桐想了想,这个形容非常贴切。

好在凤起有车,出门不怎么需要吹硬风。凤起想带吴桐去全聚德吃烤鸭,吴桐却坚持要去便宜坊,说这是王虎推荐的,便宜坊的比全聚德的好吃,全聚德就是名气大。不过吃上便宜坊的烤鸭之后,吴桐觉得烤鸭也就是名气大,不如自家的鸭子好吃。

凤起笑了:“你养的鸭子当然好吃,这完全没有可比性,所以这是我在外面不爱吃饭的原因。”

吴桐用荷叶饼卷着肉片,说:“不过这种吃法还不错,鸭皮酥脆可口,回去可以让大熊试试。”

“除了吃烤鸭和涮羊肉,你还想做什么?”凤起问。

吴桐想了想:“看故宫和长城?”

凤起忍俊不禁:“行吧,不过那得等音乐会结束之后再去。今晚有想去的地方吗?”

吴桐摇头:“没有。”

“那我们到处逛逛,然后休息一下,明天咱们去拜访盛轶铭教授。”凤起说。

吴桐听说要见盛轶铭,顿时来了精神:“好啊!”

凤起宠溺地看着他,果然还是对九霄环佩最为关心,若是帮他拿回魂魄,不知道要高兴成什么样。

吃完饭,凤起拉着吴桐去逛街,要带他去买衣服,吴桐说:“我有衣服,不用买。”

凤起迟疑了一下,说:“去听音乐会,最好还是穿得正式一点。”

吴桐低头看一眼自己身上的羽绒服,这些都是网上买的,只能算休闲,算不上正装,便说:“哦,那就去买吧。”

凤起带着吴桐去了商场,给他挑了一身比较正式的西装,又选了一件羊绒大衣,价格都不便宜,加起来比他两天买菜的钱还多,不过穿上去是真的好看,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导购小姐看得眼都直了。买单的时候吴桐没让他掏钱,他对凤起说:“我现在日进斗金,总不能买个衣服还让你掏钱。你现在没上班,等于坐吃山空,还是我自己买吧,你顾好自己就行了。”

凤起嘴角往上扬,他虽然不上班,但并不代表就没收入,课题经费还是照样发了的,不过吴桐这么体贴,那就让他自己买吧。

买了衣服,凤起又去超市买了些日常生活用品,还买了不少价格昂贵的水果,都是在卧龙镇上买不到的进口水果。吴桐看着水果的价格,啧啧称奇:“我原以为我家的水果卖得已经够贵了,现在一看,其实也就是正常水准嘛。”

“是不贵,我认为卖得太便宜了。”凤起说,这些进口水果除了形状和色泽好一点,口感和营养成分都不如吴桐种的,不过他买这些,主要是想让吴桐尝个鲜,毕竟吴桐出来一次不容易。

他们从超市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非常浓了,城市的灯火灿若星云,彰显出首都的繁华和庄严,吴桐看得啧啧称奇。

凤起说:“大城市里只有灯,将星星和月亮的光辉全都遮了。就这点,不如农家乐。”

吴桐说:“不一样的风景,卧龙的星空漂亮宁静,北京的灯光璀璨热闹,各有千秋。”

凤起笑起来:“我以为你会很不喜欢大城市的生活。”

“为什么会不喜欢?有意思的地方我都喜欢,城市和乡村各有各的特色。”吴桐说,“对了,听说鸟巢和水立方的灯光非常漂亮,这里离得远吗?”

凤起犹豫了一下,说:“从这边开过去有点距离。不过你若是想看,我可以带你去看。”

“太麻烦就算了。”吴桐说。

“不麻烦。”

吴桐以为他要带自己去鸟巢和水立方,结果凤起将车子开回了自己的小区,将车上的东西全都搬回了家。

凤起又拿出吴桐刚买的羊绒大衣,说:“这个暖和,你把外套穿上吧,夜里风大,冷。”

吴桐便十分配合地将衣服穿上了,凤起重新打开门,带着吴桐进了电梯,进去之后,他直接按了最高层的电梯,而不是下楼。吴桐跟着他上到顶楼,然后又从安全梯爬上顶楼天台,吴桐明白过来:“在这里就能看到水立方和鸟巢?”他走到天台边上,从一人高的围栏上方抬头往下看,这楼层算很高了,40楼,然而他并没有看到鸟巢在哪儿。

“上来,我带你去看鸟巢和水立方。”凤起的声音响了起来。

吴桐扭头一看,顿时惊住了,因为天台上停着一只流光溢彩的凤凰,身体微微前倾,等着吴桐爬上它的背。这是吴桐幻化成人形后第一次看到凤起的凤凰形态,他缓缓地朝凤凰走来,仿佛在确定是不是当年那只凤凰。不知道是记忆出了偏差,还是凤凰已经长大了,他真觉得凤起的体型比从前更为高大了。

凤凰口吐人言:“上来啊。”还是凤起的声音。

吴桐走到凤凰身边,伸出手,摸了摸它的羽毛,光滑柔软,跟他想象中完全一样,吴桐有些不太确定地问:“你真的要驮我去看鸟巢?”

“会有点冷,你自己注意保暖。”凤凰说。

吴桐犹豫了一下,还是控制不住内心的雀跃,趴到了凤凰的背上,这是他还未化形的时候就想象过的情景,坐在凤凰背上到处去看风景,凤凰也不止一次这么承诺他的。

凤凰在他爬上背之后,浑身僵硬了一下,不过慢慢地,他就放松下来了,说:“搂着我脖子,抱紧了。”说完他张开翅膀用力一扇,身体轻盈地飞了起来。

吴桐张开嘴,差点惊呼出声,不过马上就被风灌了一嘴,他赶紧闭上了嘴,抱紧凤凰,内心控制不住欣喜,这种飞翔的感觉真好啊。夜空中的风非常强烈而且冷硬,但是凤凰的背非常暖和,吴桐也注意引导身上灵气流动,让自己身上保持温暖。

吴桐睁大了眼睛,从凤凰背上低头俯瞰着流光溢彩的不夜城,这个世界上,至少现在,只有自己能从这个角度亲眼目睹北京的风景,这种感觉真是太奇妙了:“凤起,那儿是故宫吗?那一条就是长安街了对不对?哇,那个是中央电视台吧。鸟巢,我看到了,还有水立方,它的灯好漂亮啊!”

凤凰飞得又高又稳,偶尔回答他一两句问题,其实吴桐也并不是真要人解答,不过他愿意和吴桐多交流几句。

凤凰载着吴桐在鸟巢和水立方盯上盘旋,让吴桐多看看它们的模样。等到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吴桐浑身已经被朔风吹得冰冷,不过他还是很兴奋:“太好玩了,要是夏天的夜晚多好。”

凤凰说:“等夏天我再背你到处去看,全世界都可以。”

“嘻嘻,好啊。”吴桐随口答应下来。他不知道,自己这随口答应以后是要兑现的。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独处

这天晚上,吴桐做了个悠长的梦, 梦中, 凤凰载着他翱翔在天空之中, 飞越长城、草原、荒漠、山川、河流、森林, 云在耳畔流淌,风温柔地拂过脸颊, 送走太阳, 迎来星星和月亮, 幸福的感觉胀满胸腔。

凤凰在空中旋转飞舞, 令吴桐有一种幸福的晕眩感, 却牢牢地被他护在背上怀里, 不让他掉下去。吴桐在梦里开怀大笑, 肆意地和凤凰嬉闹, 他似乎能感受到凤凰对他的纵容和宠溺,忍不住伸出手指去点凤凰的脑袋:“没大没小, 你还是我带大的呢。”

凤凰这时忽然变成人形, 严肃地说:“我现在比你大。”

吴桐赶紧抱住了凤起,生怕掉了下去。凤起哈哈笑起来, 没有了翅膀, 他们依然浮在空中, 他用下巴去蹭吴桐的额头,动作无比亲昵。吴桐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直觉得有什么东西要从胸中跳出来。他说不上来, 便将头靠在凤起胸前, 温软的触感令人沉醉,美好得他不愿意结束。

这时,凤起抬起他的下巴,低头亲了上来。吴桐一惊,一把推开他,身体突然悬空,没有了凤起的支撑,他猛地往下坠,只听见风声自耳畔尖锐地呼啸而过,他心中一慌,“啊——”地大叫出声。就在坠地的瞬间,吴桐一个激灵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躺在柔软的床上,刚才那种恐慌原来只是在梦里,幸好只是个梦!

下一刻,吴桐感觉到了某处的湿热,他窘迫地抬手挡在眼前,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梦见凤起,还会有这种反应,太不应该了!他正要起来去卫生间的时候,门一下子被推开了,凤起穿着睡衣冲了进来:“吴桐,你怎么了?”

吴桐尴尬地坐了起来:“没事,就是做了个——梦。”他心里有鬼,不敢看凤起。

凤起露出关切的神色:“做噩梦了?”

吴桐舔了一下唇:“呃,哦。”他不知道怎么说,那怎么说也算不上是噩梦吧。

凤起松了口气,准备离开,又停了下来,走到床边,伸手抬起他的下巴。吴桐忽然一阵心跳加速,他下意识地就要推开那只手,凤起说:“别动,你流鼻血了。”说着用拇指在他鼻端轻轻一擦。

吴桐只觉得凤起的手指滚烫无比,凤起已经松开他了,将沾了一抹殷红的拇指给吴桐看。吴桐伸出手捂住了鼻子,十分尴尬,自己不会因为那个梦流鼻血吧?

凤起说:“有没有哪里觉得不舒服?”

吴桐抬起眼看着他,摇了摇头。

凤起忽然笑了起来:“那可能是太干燥了。南方人来到北方,冬天的时候总容易流鼻血,因为过于干燥,毛细血管容易破裂。只是我没想到你也会这样。”

他笑得特开心,眼睛发亮,牙齿雪白。吴桐看着他的笑容,很想在他脸上掐一把,把他的揶揄给掐掉,但只能坐在床上气鼓鼓地瞪他。

凤起噙着笑,用另一只手拍拍吴桐的脑袋:“好了,快起来去洗把脸。我去买个加湿器回来。”说着退了两步,这才转身离开。

吴桐到北京的第二天简直可以用狼狈来形容,等他收拾好出来,便看见凤起正在厨房里忙活。光洁如新的厨房里摆满了东西,油、盐、酱、醋、大米以及各种菜,凤起正一手举着木铲,一手握着平底锅柄,眼睛瞟向灶台上的平板电脑,视频里正在解说煎鸡蛋的做法。

吴桐说:“你在做早饭?”

凤起迅速扭头看他一眼,说:“你先去外面看电视吧,我做好了叫你。”

“你会做吗?”不是吴桐不相信他,而是他之前从未吃过人类的食物,还是到了卧龙才吃的,这会儿居然要做早饭,感觉有点像是在搭建空中楼阁。

凤起说:“试一下。”其实他们并不一定要吃饭,但他还是想亲自为吴桐做饭,营造一种家的氛围。

吴桐笑一笑,走到客厅去,等凤起做早饭。他开始四处溜达着参观凤起的房子,几个房间门全都是洞开的,包括主卧,完全不对他设防。吴桐发现这房子除了各种现代化的设施,最多的就是书,其中有一个兼实验室的书房,里面的书堆满了三面墙,从地板一直码放到天花板,看样子凤起是真的爱看书。

吴桐走进去,看着墙壁上的书,除了中文书籍,还有各种蝌蚪文字,他完全不认识,估摸着是英文。其实不仅仅是英文,还有大量的德文和法文书籍,包括各种物理学专著、小说、诗歌、游记、天文、历史、哲学、心理学著述等等,那是凤起用来打发漫长岁月用的。

吴桐正参观着,忽然听见厨房里传来哐当一声脆响,他赶紧放下手里的书跑了过去:“怎么了?”地板上湿漉漉的,锅子也掉在了地上。

凤起扭头冲他嘿嘿一笑:“没事,就是鸡蛋煎焦了,我再试试。”刚刚煎蛋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火就突然起来了,他手忙脚乱地想办法灭火,情急中他往锅子里倒了一碗水,结果火烧得更旺了,最后想起来用盖子灭火,好不容易在流理台的一堆东西中找到锅盖灭了火,里面的鸡蛋早就烧得焦黑,他拿起锅子去倒掉,结果忘记灵气护体,被滚烫的锅柄烫到了手,他慌忙将锅子摔在了地上。

吴桐无奈地叹息:“还是别做了吧,不吃也行。”

“没关系,我再试试,家里买了这么多材料也不能浪费,要是还不行我们就去外面吃。”凤起将锅子捡起来放到水槽里,又捡起烧焦了的鸡蛋扔进垃圾桶里。

吴桐说:“是不是烫到手了?”

凤起甩甩手:“没事,马上就好了。”

吴桐走过去,抓过他的左手,翻开手指一看,虽然没有起水泡,但掌心到指腹都有点红,他将自己的手覆盖在他的手掌心上:“别动,我给你治疗一下。”说着开始运行灵气。

“不用了,我没觉得疼。”凤起说。

“你不是还要弹琴吗?”吴桐低着头说。

凤起果然不反对了,他任由吴桐的手覆在自己的手心里,手心里觉得一股舒适的清凉,抹去了掌心原本火辣辣的感觉。凤起抬起自己的拇指,轻抚着吴桐的手背,说:“摸着你的手就不痛了,真是我的灵丹妙药。”

吴桐抬眼看他一眼,抽出自己的手:“应该好了。你出去吧,我来试试。”

“你会做吗?”凤起问他。

“看大熊做过。反正你也不会。”吴桐说着拿着锅子刷锅,他真从来没做过饭,要是大熊不在家,他就不吃,所以今天还是第一次做。

凤起有些担心地看着他:“还是我来吧。失败乃成功之母,我已经失败一次了,第二次应该不会失败了。”

吴桐瞥他一眼,没有理会,刷好锅子,开了火,问:“除了煎鸡蛋,还做什么?”

凤起说:“就煎鸡蛋,弄了个简单的鸡蛋面包,我一会儿去烤面包。”

吴桐还从没吃过西式早点,不过在电视里还是看到过,所以也没反对。他开始放油打鸡蛋,因为家里鸡蛋多,吃鸡蛋的次数也多,偶尔也见大熊做过,学起来倒是像模像样的,第一次煎就比较成功,虽然蛋的形状有点散,有一面也稍稍有点黑,应该是火大了点。

凤起在一旁看得笑逐颜开:“你第一次做就能做这么好?真是天才啊!”

吴桐眉眼间有得色,但是并不说话:“要几个?”

“四个吧,一人两个。”凤起说。

吴桐又煎了三个鸡蛋,而且一个比一个煎得好看。凤起美滋滋地看着盘子里的四个鸡蛋,嘴角都拉不下来了,赶紧去烤面包,这个他比较在行,物理教授嘛,对电子产品还是很得心应手的,看看说明书就知道怎么用了。

很快,他们就将简单的早餐准备好了,煎鸡蛋、烤面包片以及牛奶。凤起心里乐开了花,第一次单独和吴桐吃早饭,还是他们自己准备的,他决定以后回去了要跟大熊学做饭,以后和吴桐在一起了至少能在家里做饭吃,虽然哪儿都能吃上饭,但唯有在家做饭吃饭才有家的温馨和幸福。

凤起迫不及待地将一个煎鸡蛋放在两片面包片中间夹着,用力咬了一大口,嚼了嚼,然后笑了起来。

“好吃吗?”吴桐学着他的样子放好鸡蛋和面包。

凤起点点头:“好吃。”

吴桐也咬了一口,嚼了嚼,然后又咬了一口,抬起眼看凤起:“我好像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煎鸡蛋没加盐。”

凤起笑得露出了牙:“没关系,不加盐的鸡蛋也好吃。”

吴桐捏了捏耳垂,觉得有些窘迫,他本以为自己展示了一下厨艺上的天赋,结果还是出糗了,到底还是第一次做饭么,他轻咳了一声:“下次我就记得加盐了。”

“我相信会的。今天的鸡蛋很好吃。”凤起说着又咬了一大口。

两人吃着没滋没味的鸡蛋和面包片,对付了来北京后的第一顿早饭。吃了饭,凤起非常自觉地将碗筷收去洗了,并将厨房收拾整理好,吴桐要来帮忙他都不让。

吴桐看着在厨房里一边吹口哨一边刷碗的凤起,心想要是农家乐的几人看到了会作何感想,那个只会张嘴吃饭使唤人的凤教授现在居然当起了快乐的家庭煮男,这个反差实在是太大了点。

凤起收拾完厨房,擦着手出来,说:“陪我去买衣服吧,下午咱们再去剧场彩排,应该就能见到盛轶铭教授了。”

“又要买衣服?昨天不是买了吗?”

凤起说:“音乐会主办方昨天晚上给我发信息,让我挑选合适的演出服。”

“哦,那好吧。”吴桐对能见到盛轶铭十分期待。

第56章 第五十六章 惊艳

凤起驱车,根据主办方的推荐, 找到了一家买传统服饰的店。吴桐帮他在一大堆长衫和唐装中选中了一套象牙白的立领中山装。这衣服穿在凤起身上, 玉树临风这个词仿佛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他对吴桐的眼光满意得不行,喜滋滋地买下了。

买好衣服, 凤起开车去了剧院, 那边已经有不少人来了, 都带着各式各样的民族乐器, 有的正在调琴, 有的已经开始排练了。

凤起转了一圈,没有找到盛轶铭, 他正要打电话去问, 这时一名女工作人员找到他:“请问是凤起老师吗?”

凤起回头看着她:“对,我是。”

女工作人员露出讶异的表情:“原来您这么年轻, 要不是您背着琴,我都不敢认。是这样的, 我们这次的彩排稍有一些变动,原来是您跟盛教授合奏《潇湘云水》的, 现在盛教授出了点意外,他这次没办法来参加演出了,所以就变成您的独奏了。”

凤起听到这里, 忙问:“盛教授不来了吗?是出了什么意外吗, 他还好吧?”他和吴桐是特意为了盛轶铭过来的, 要是碰不到他, 那他们来北京的意义就不大了。

工作人员说:“我听说是腰椎病犯了,坐不起来,否则也不会缺席这么重要的盛会。我们没听凤先生弹过琴,今天先按照原来的顺序彩排,先看看情况再说。您独奏应该没问题吧?”

凤起点点头:“我会尽力一试。”

这种级别的音乐会,凤起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野路子本来是上不了的,就连给乐团伴奏都轮不上他,因为人家民乐团都有固定的琴师,长期在一起排练磨合好的。凤起上次来北京,通过朋友辗转认识了盛轶铭,准确来说是以琴会友。盛轶铭弹了一辈子琴,从来没有碰到像凤起这样天赋和才华卓绝之人,起了爱才之心,便想为凤起争取一个演出机会,但他也没有资格改变节目的编排,再增加一个节目,便将他自己的古琴独奏改成了合奏。如今这合奏又要改成凤起的独奏了,不可谓不信任他。

工作人员说:“那您先排练一下,晚一点我们开始彩排。演出服带了吧?尽量着演出服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