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被狗给玷污(1 / 2)

如今我歌声已哑,难高歌,迎君还

......

唱歌的人声音哭哑了,没有女人该有的空灵和清亮,这歌声飘荡在空中与这些纸钱飞去了远方。

抬头望去,虽然太阳的光亮从山顶露了出来,世间一片光明,但光亮依然扫不尽人世间的悲愁惨淡。

阳光照不透头顶的冥纸,地面仍是一片阴霾。

乌鸦从上空飞过,似乎也是在为这些死去的将士奠哀。

天乾国十万将士出城百余里,晚上遭到了胡马的埋伏,十万将士全部死亡。

这十万都是年轻的将士们啊,是新招的兵,他们无一生还,全部惨死荒野,乌鸢啄人肠,衔飞上挂枯树枝。

当消息传回天乾国时,满朝震惊。

今天早上,这些从军者将士们的家人得到了消息,全部跑到了城外,为众将士撒纸钱。

听说无人收尸,暴尸荒野,野兽啃食,寒鸦携肉,众人哭成一团,此行要为自己的夫君,儿子收尸。

然而此去路远,边疆战争全面爆发,天乾国与胡马正式交战,怎能允许收尸,便派了兵驻守,不让家人去收尸。

这些女人家都哭断了魂,老太太们哭晕了过去,似乎连老天也看不下去这场人间悲剧,天色蓦然大变,瞬间便下起雨来。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方梦月想起那个鲜衣怒马的男子,消失在那个夕阳下,他一脸的意气风发,誓要保家卫国。

那样喜欢穿红衣的像是火焰一样,照耀了病秧子内心的光芒,他喜欢爬墙,喜欢将外面的事情讲给病秧子听,有他的存在,为方梦月无聊的时间中增添了不少的光。

他说过要给病秧子写信,告诉他大漠的风光,方梦月想假如从他的嘴里说出,一定是非常令人值得向往的,可惜他还没有见到大漠的风光,便埋在了黄沙中。

方梦月想起踏春时,与李林剑一样意气风发的男子,两人一起骑马而去,与同样年轻的一众男子,消失在那个萧瑟的早晨。

那些兵士将一腔热血全部流进了暗黄色的地里,浸湿着这片土地。

天上起了大雨,路上行人寥寥无几,方梦月待在草地上无人理会。

看着周围的这些冥纸,落在地上被雨水打湿,方梦月心中一阵悲戚。

不知过了多久,雨停了,而太阳也即将落下山。

一个路过的行人带着七岁小儿经过此处。

“爹爹,你看我捡到了什么。”

七岁的小儿将方梦月捡起,拿给爹爹看。

“这个东西你捡回去准备给干什么?”

爹爹看着这个模样又丑,又黑不溜秋的东西,实在想不出这个东西是要来干什么,见到小儿兴高采烈地模样,于是他问小儿。

“这个东西送给阿黄当饭碗。”

小儿蹦蹦跳跳的拿起砚台往家里跑去。

方梦月惊呆了,她要被人给“吃干抹净”了。

饭碗?

她知道她这个容量,平平方方的,也不像个饭碗呀,这个砚台能装多少饭。

而且她身上还雕刻着图案呢,拿来当饭碗不咯嘴吗?

不过,她还是觉得要往好处想,天就快黑了,到时候黑白无常就会来找她了。

啊,这是她现在唯一的藉慰了。

被小儿抱回了家,当方梦月见到小儿口中的阿黄时,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原来阿黄是只狗啊!

一条黄色的大土狗。

她要被当成狗吃饭的碗了!!!

方梦月想仰天咆哮,她是个珍贵的砚台,她是御赐之物,她很珍贵的好不好。

她怎么能当狗碗呢!

这绝对是侮辱了她身为一方砚台的尊严。

噢,想到阿黄的舌头待会要将她舔个遍,方梦月想想就恶心。

偏偏她最近元气大伤,根本没有力气移动自身。

唉,只能认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