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现代6(1 / 2)

少年抬起湿红的眼尾,唇珠被吻得翘起。耳后的一小片皮肤薄得透明。

邵霆越克制着没留下痕迹,依然透着情、动才有的颜色。

他的脸很小,窝在枕头里只露出半张,汗津津的额头被晨光照得发亮。像一颗刚从树上摘下的甜桃,细绒在光线下立体分明,轻轻一触就会渗出汁水。

邵霆越眼中映着黎初,喉结滚动了一下。睫毛在眼窝凝了一小片阴影,深眸翻涌着惊心动魄的爱意。

“不去了好不好?”

他一边亲他,一边声音低哑地哄,“老公给你请假,乖。”

黎初被他亲得偏过头,带着一点鼻音,一点责怪:“你不是说不会让我迟到吗……你不行啊,邵霆越!”

“嗯,老公错了,老公不行。”

“那你现在——”

“现在不想让你去了。”

黎初瞪他一眼,挣扎着要爬起来:“二叔,你说话不算话。”

“bb,我只是说……尽量。”男人笑起来很好看,像八零年代的港圈明星,就表情看起来有些欠揍。

手机在枕头边上疯狂震动,他瞥了一眼,屏幕上宋然然的头像旁边,弹出来一条接一条的语音消息。

黎初伸手去够,刚碰到手机,就被另一只手拿走了。

邵霆越点开语音播放。

“黎初!你人呢!我特么宿醉的都到了!今天是老吴的课!”

“你不会还在睡吧?老吴可是要点名的!我帮你顶不了多久昂!他眼神可好了,上次在后排吃包子都被他看见……”

黎初抿了一下唇,刚想回消息就被男人扣住了。

邵霆越拿起手机,按下语音键:“初仔今天请假。”声线带了点刚醒的沙哑,隐隐透着占有欲。

语音刚发出去,对面就安静了。

过了片刻,宋然然头像弹出一行文字:“好嘞……叔叔。”

后面还加了一个老老实实的表情包。

黎初忍不住把脸埋进枕头笑了,邵霆越把手机放到一边,俯身凑过来,掐着腰把人往怀里坐了下去。

少年当即轻哼一声,仰头拉出一道羸弱的弧线。他的手被男人十指交握着,牵起放到嘴边轻吻了吻。

“好了,那今天我们就在家里好好培养感情,嗯?”

“不是……”黎初耳朵尖红了,声音也软乎乎的:“Daddy啊,我们都结婚两三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粘人呀?”

他嘴上抱怨,手指却没抽回来,任由那只大手握着,指腹在手心上慢慢轻摩,就像在摸舍不得放手的宝贝。

邵霆越也说不清,无论在一起多久,他还是觉得不够。

每一次看见黎初,每一次抱住他,每一次亲吻他,心脏都会像第一次在胸腔里剧烈跳动、颤栗、沦陷。

像一只护食的野兽,千辛万苦地把宝贝叼进窝里。当然要日日夜夜地守着,爱护着,直到时间的尽头。

……

这周五没有课程,黎初和邵霆越去了海城周边的古镇游玩。

他本想带邵霆越坐高铁,让这个八零年代的老古板体验一下三百码的时速,还能平稳得能在车厢里立硬币。

可惜二叔没有身份证,别说进站,连票都买不了。

最后还是包了辆车,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看着老实巴交的。商量好高速路费怎么付,他们就出发了。

车子平稳地往前开,黎初靠在邵霆越肩上,给他科普这个时代的新鲜事。

“二叔,你看外面那些车,包括我们坐的这台都是新能源的。不用加油,充电就能跑,充满一次能开四五百公里。”

“需要充电的话,就可以在手机上搜充电站,就是时间长一点。”

邵霆越看着窗外行驶而过的车辆,微微挑眉。

司机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目光扫过后座那个气质沉敛的男人。

心想这是从哪个山沟沟里出来的,电动车都没见过。

邵霆越淡淡瞥了他一眼,手指在黎初手背上慢条斯理地揉搓。

司机被他深冷的目光摄到,赶紧转过头专心开车。

黎初开了一点窗户,风呼呼吹进来,远处是蔚蓝的大海。

“二叔!这个大桥特别厉害,有一段是完全在海底的,等会儿我们就会经过!噢,港岛那边也有一个修好不久的港珠澳大桥,特别壮观,改天我们也可以去看看。”

“好。”

两个小时的车程不算长。

下了高速又拐了几条小路,两边渐渐出现白墙黛瓦的房子。风景秀丽,远远就能看见轻烟笼罩的青山。

司机把车停在镇口,石板路窄窄的,车子开不进去。

这里叫清溪古镇,一条小河穿镇而过,两岸是老旧的民居。嫩绿的柳枝垂到水面上,风一吹就轻轻晃动。

几只乌篷船从桥洞里钻出来,船夫戴着斗笠,慢悠悠地摇着船橹。

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发亮,还有些青苔,巷口有个阿婆在卖白糖糕,还有一些新鲜的茉莉花手串。

他们的民宿在巷子尽头,一栋两层的木楼,推门进去是一个小小的天井,摆着几盆花枝乱颤的兰花,墙角有一口石缸,种着紫色的荷花,几尾小鱼儿在里面慢悠悠地游。

老板娘从里面迎出来,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一边擦手一边打量他们,“是在网上预定的两位是吧?房间我们收拾好了,在二楼靠河景的那侧,风景好。”

老板跟在后面,接过他们的行李往楼上搬。

房间不大,收拾得很干净。一张老式的雕花木床,铺着蓝印花布的被子,窗边还放了一套小桌椅。

黎初趴在窗台上,探出头往下看:“二叔你看,有鱼!”

邵霆越站在他旁边,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河里确实有鱼,小小的几条在浅水里摆尾,鳞片在阳光下发光。他伸出手搂住黎初的腰,把探出去人往回拉了拉。

“bb,小心掉下去。”

“不会的。”黎初回头朝他笑,小脸满满是出来玩的雀跃,“二叔,这里好不好?”

邵霆越望着小朋友弯起的眉眼,鼻尖小痣的一闪一闪。

“很好。”他顿了顿,“很特别。”

他生于港岛,在伦敦求学十余年,走过全世界许多地方,像这样带着浓厚东方韵味的水乡村落,确是第一次见识。

黎初抬眸看他,“就是假期太短了,不然可以带二叔回我的老家看一看。也是这样的秀丽的小镇。不过……还是算了,太远了,而且我没有家在那里了。”

邵霆越知道黎初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亲戚的收留中辗转长大。估计在老家已经没有落脚的地方了。

他忍不住心疼地圈住少年,手臂收紧,下颌抵着他的额头轻轻安抚:“没关系,老公就是bb永远的家。”

“嗯,我已经没事啦。”黎初回抱住他,脸颊蹭着他的肩膀,“小时候可能觉得很苦,觉得亲戚们很坏。回头想想,别人好像确实没有义务照顾我这个拖油瓶,但是我也好好长大,考上了大学……”

还遇到二叔……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也算是死过一回了。

楼下传来老板娘的声音,问他们晚上想吃什么,说是自己去菜场买的河虾,黎初探出头应了一声“都行”。

吃了地道的农家菜午饭,两人就开始在小镇里到处闲逛消食。

巷子深处有一家陶艺店,门口摆着几排还没上釉的坯子。黎初对这个还挺感兴趣,拉着邵霆越推门进去。

老板娘正在转盘前捏一只碗,抬头看见他们,笑着站起来。

“两位想做点什么?”

黎初在架子上扫了一圈,指着角落里一对歪歪扭扭的杯子。

“那个,我们想做杯子。”

做好了可以带回去他们在海城的小公寓,虽然房子是租的,但是生活不是嘛。他要慢慢把小家变得更温馨。

老板娘给他们各分了一块泥,又示范了一遍。

黎初做这个还挺有天分的,泥团在他手里很快成型,渐渐往杯子的形状发展了。

邵霆越也正垂着眼,手指不紧不慢地拢着那团泥。最后出来的杯壁光滑,弧度圆润,比老板娘做的还规整。

“哇,看来二位都很有天赋!很少见第一次就能做得那么好的。”

老板娘从柜台里拿出两把小刻刀,递给他们:“可以在杯子上刻点什么,名字也行,日期也行,比较适合纪念的。”

黎初接过刻刀,捧着自己那只杯子,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