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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能被大侦探福尔摩斯所教导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你看这分析死者情况的专业程度就能看出来对方到底有多专业了。

虽然对方这张脸还是忍不住让他警惕,但是通过这些交谈让对方还是逐渐放下了警惕,并对艾斯露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抱歉,之前有些误会你了。你真是一名优秀的侦探!”

说完这些这个男子沉思了片刻,回答了艾斯之前的提问:“最近我们村子里也没有人报失踪,所以在没有见到尸体的那张脸之前我也不能断定对方到底是谁。”

艾斯神色古怪了一瞬:“呃,可能是因为最近天气有点热,身体的腐化程度有点快,我发现的时候尸体的那张脸已经肿了起来,可能你看到了也分辨不出来。你要不要去辨别一下?就是尸体的状态有点惨,很多的苍蝇在那儿飞来飞去,尸体里也有许多白色的蛆虫在爬来爬去。”

一听到艾斯这个形容,那个男子一下子就不好了起来。

一般人还真见不到这样凄惨的尸体,除非是底层民众,就像是艾斯之前见过的没钱买墓地还得攒钱的人。

但是对于尸体的好奇还是令对方左思右想了半天,决定前去看看这尸体到底是谁的。

“我还是去看看吧。”男子一咬牙最终说道。

艾斯点点头,也没有在做劝阻,只是说道:“那边被尸体吸引过去的昆虫有点多,而且因为尸体腐败了,所以臭味很浓,我建议你最好捂住口鼻。”

男子很是听劝,直接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手帕,捂住口鼻跟着艾斯朝着那边走去。

艾斯看到对方的动作才想起来自己口袋里也有手帕,他装作神色自然的掏出手帕同样捂住口鼻,这样防臭的效果更加明显的一些。

走到尸体近前之后,艾斯用手中拿着的棍子将在尸体上乱爬的昆虫赶走,露出了对方的脸,让男子辨别对方的容貌。

然后艾斯就听到了一声干呕声。

这让艾斯瞬间扭头,就看到了男子已经弯下腰来不断的干呕起来,看起来完全承受不了查看一具这样的尸体的样子。

随后男子瞬间转身往外跑去,远离这具尸体,看起来连靠近都不想靠近了。

这让艾斯觉得无奈起来,他感觉一般警察恐怕也见不到这样的尸体,见到之后恐怕也得呕几下。

不过艾斯这种场面虽然也没见过几次,却对这些接受良好,这当然是因为大学蹭的那些解剖课,还有医院的实习让他接触了很多的尸体,虽然这个尸体的状态很惨,但在艾斯看来也只是有些惨而已,尸体不就还是尸体吗?

艾斯跟着离开了尸体,实在是近距离接受尸臭也令他感觉很是反胃,这臭味实在是太上头了,在警察来之前远离尸体也算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他知道这张脸总是会让人误会的,有旁边的这个人作证,他总不会再被当成嫌疑人抓住了吧?

男子跑远之后扶着树在那儿干呕了半天才终于直起身来:“这尸体的状态也太惨了,我真的辨别不出来对方到底是谁。可能跟我不熟,我们还是等警察过来吧。”

对方是可以聊天的人,艾斯在等待警察过来的这段时间就跟对方聊了起来,主要是了解到村子里到底有什么有着互相仇视的人,先找一下可能的嫌疑人。

然后艾斯就听到了一耳朵八卦,比如谁给谁戴了绿帽,兄弟因为遗产大打出手,或者因为土地的归属对簿公堂,这虽然是个村子,各种各样的事情却也不少见。

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争端。

艾斯在那儿听得津津有味,时间过得飞快,终于等到了喳喳呼呼的小男孩带着警察赶了过来。

这几个警察还是骑马赶过来的,速度飞快。

这几个翻身下马的警察一看到艾斯就忍不住对他投过来警惕的目光,旁边的男子这个时候立马说道:“这是跟着福尔摩斯学习的侦探,他上过报纸的,就是前段时间的那个珠宝盗窃案,他跟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最终抓住了凶手!”

一听到男子的这话,警察才对艾斯和缓了目光,立马开口询问这到底出了什么事。

艾斯直接重复了之前对男子所说的那段话,这瞬间让这几个赶过来的警察绷紧了神经,立马快步朝着尸体冲了过去。

小男孩听到居然有一个被杀的尸体好奇心瞬间爆棚,但是刚跑起来就被他父亲抱进了怀里。

艾斯也没心思观察他们父子吵架,跟着警察冲回了尸体身边。

“我观察了四周,没有发现其他血迹,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是抛尸现场。”

听到艾斯的话,这些警察再次向艾斯投过来了审视的目光。

对于艾斯这个侦探,肯特郡的警察更为了解一些,毕竟那个珠宝盗窃案就是在肯特郡发生的,而剩下的另一个窃贼也是在肯特郡的监狱里找到的,所以对于艾斯这个侦探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他们也更为了解一些。

听兰开夏郡的同事说起艾斯这个侦探都说他的这张脸跟他的能力有着很强的反差感,现在看果然是这样。

报纸上的画像都没有展现艾斯这张脸的凶狠气质的十分之一!

艾斯现在用绳子将手绢绑在了自己的脸上,这样就空出了自己的一双手:“能让我现在在这里检查一下尸体身上的东西吗?有可能从里面能发现一些线索。”

第46章

因为对于艾斯能力有所了解,肯特郡的警察并没有阻拦,而是侧开了身让艾斯来做检查:“艾德里克先生怎么来这里了,难道您从福尔摩斯先生那里出师了吗?”

“没有,这次只是出来散散心而已,我是去看那边的修道院遗址的,心血来潮来附近找蘑菇,却没想到找到了这具尸体。”艾斯说着话,已经上手开始检查起了这具尸体。

他先摸了尸体的口袋,但是这具尸体上已经爬满了各种昆虫,所以带着皮质手套的时候一摸就能从口袋里摸出蛆虫,还有各种昆虫。

这感觉实在令人头皮发麻, 看的旁边几个看起来面容特别年轻的警察此时已经反胃干呕起来。

因为臭味还有尸体的惨状再加上艾斯动作的接连袭击,终于有人没忍住跑到不远处吐了起来, 这让年老的警察感叹现在的年轻人承受力真的差。

不过外面的这几个口袋还是让艾斯摸出来其他东西——一根钢笔, 还有一个小本子。虽然这个本子看起来已经湿了不少——因为昨天下了雨, 这里的环境还有些潮湿。

钢笔上没有刻字,但艾斯辨别出来这支钢笔的价格是中上的价格,不是普通人的买得起的。而这个只不过巴掌大的小笔记本,艾斯小心翻开看了看,扉页没有写姓名,而里面的内容就像是日记一样,视线迅速扫过,上面写的什么时间,地点,天气,温度,环境,还有自己做了什么事,有种奇奇怪怪的严谨感。

因为皮质手套上粘着脏污,艾斯没有仔细查看,而是将本子合上跟钢笔一起放到了一边,开始接下来的继续搜查。

小心地解开这个休闲西装的外套,里面果然挂着怀表,艾斯率先打开怀表——这是最容易确认死者身份的,上面很有可能刻上自己的姓氏,也有可能有一些死者重要的人的照片。

艾斯没有找到照片,但在翻开的表盖内存看到了上面刻的字——安德森。

“安德森?你们村子里有人姓安德森的吗?”艾斯说着又翻找了一下,只看到了刻着的这个姓氏,没有看到藏起来的任何照片。

他小心地将这个怀表重新合上,拿起来放到一边干净的地上,跟钢笔和笔记本作伴,然后继续摸死者的口袋。

但是内袋里再也没有了什么其他东西,艾斯检查完毕所有口袋之后,终于一点点将死者上衣的衣服彻底解开。

因为尸体的腐化程度已经有些高了,所以里面的衬衣已经有些粘在皮肤上,这让艾斯的动作小心翼翼,唯恐一不小心动作大了,将皮肤也带下去了。

尤其是被捅伤的地方,血液凝固之后跟衬衫跟皮肤粘在一起。

艾斯弄得满头大汗,尤其是伴随着他的这个动作,尸体上的臭味越来越浓郁,即使用手帕捂着口鼻,那臭味依旧往鼻子里窜,熏得他脑袋都嗡嗡的。

但最终艾斯还是顺利的将衬衫彻底掀开,露出了对方的身体。

尸体的状态很不好,也不知道是死者真的胖,还是因为腐败的原因腹部堆积了气体,导致肚子微微隆起,腹部还泛出了青色,像是蛛网一样向四处蔓延。

这不算什么,最令看的人感觉到反胃的是尸体上面的伤口。

尸体被刀捅伤,如果是没有腐坏的尸体的话,顶多会留有一个锐利的痕迹,如果死者有挣扎的话,这个痕迹再扭曲一些,即使被捅好几刀,上面流满了血,也是看起来吓人而已。

但是尸体已经开始腐化起来了,这让蝇虫开始在伤口上播撒自己的卵,卵孵化了之后蛆虫就开始啃食伤口,让伤口变得狰狞又恶心,尤其是肉眼看着这些白滚滚的蛆虫在尸体上爬来爬去,那真的令人很不舒服。

那个吐完刚回来的警察又看到这一幕,转头又去吐了。

艾斯现在又开始反胃起来。

但他检查了一下,致命伤应该是捅在心脏这个位置的伤口,看起来血是最多的,但胸口位置捅了好几处,腹部也有好几处。

凶手看起来真的跟死者有着浓烈的仇恨。

艾斯又检查了死者那已经肿胀起来面目全非的脑袋,上面没有什么碰撞痕迹,脑袋没有受到重创。

更详细的检查就得把尸体运回去解剖检查了,但艾斯觉得基本上已经能够断定死者就是被人用锐器捅死的了。

检查完毕尸体之后,艾斯看着尸体上爬来爬去的白色蛆虫,眉头微微皱起。

苍蝇能够敏锐地嗅到血液的痕迹,找到尸体并产下自己的卵,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啃食尸体……

他总感觉自己脑子里有着一条线,差一点就能抓住,但是怎么想都没有抓住那一丝灵感。

警察这个时候已经弄好了担架,在艾斯让开之后已经开始小心的把尸体挪到担架上了。

而从尸体口袋里找出来的钢笔本子还有怀表已经被警察好好收了起来。

警察这边还在挪着尸体,那边跟自己父亲吵了半天的男孩子终于趁机摆脱了自己父亲的桎梏,一个闪身朝着这边飞奔而来。

然后这个小男孩就看到了那个刚被抬到担架上,还没盖上白布的面目全非的尸体。

但这小男孩居然没有露出害怕的神色,反而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并发出了哇哦的叫声。

这让艾斯忍不住为对方侧目,这个小男孩的胆子是真的大,第1次见面就不怕他的脸,看到这样的尸体也一点也不觉得害怕。

这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天生的胆子大?

他父亲跑过来一把将男孩揪住,转身就开始揍他的屁股,男孩被揍的哇哇乱叫,却还忍不住扭头看向尸体。

这让艾斯路过的时候忍不住说道:“如果等他十几岁了还这样胆子大,我觉得很适合来当一名侦探。”

愤怒的揍孩子的男人听到艾斯的话,脸上露出点苦笑来:“我听说当侦探是要学很多知识的,他能学完义务教育就不错了。”

艾斯愣住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普通民众要接受高等教育到底要付出多少的金钱。

英国推行义务教育都还没有普及全部郡市,现在在英国可都是私立中学,这要掏的钱可就不菲了,大学那更是昂贵。

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些时间全都拿去学习了,他们就没有办法在家庭里创造价值。

现在的普通人做的都是偏体力劳动的东西,年轻的时候赚的钱多,年纪越大赚的钱是越来越少的,他们的父母可能是没这个时间等这些年轻人学完这些知识来回报他们的。

“如果到时候他真的想学的话,可以写信给我,我可以资助他。”艾斯对这个小男孩很有好感,他已经将摸过的手套脱了下来,现在直接顺手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纸笔,写下自己的联系地址之后将那一页纸撕下来塞到了对方的口袋里,随后快步跟上了前面警察的脚步。

艾斯隐约听到了身后正被自己父亲打的哇哇乱叫的小男孩的声音:“呜哇哇哇哇!侦探是什么职业?做侦探挺有意思的!要学很多东西吗……”

当警察们抬着担架出现在村子里的时候,这一幕景象立马吸引了村子里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尤其是那些坐在自家门口唠嗑的老人。

艾斯都觉得这村子没多少人的,但现在这种情况下,他却看到各个地方冒出来的无数人直接将这些警察们围着团团转。

“好臭的味道,这担架上抬的是什么?不可能是什么死猪吧?”

“这臭味有点熟悉啊,而且看这个造型怎么看都像是个大东西吧。”

“你肯定已经猜到了吧,要不要直接确定一下,把白布掀开?”

“既然你这么说,那就你去掀?”

“凭什么我去掀,那当然是你去掀了,不是你先猜到的吗?”

周围人吵成一团,艾斯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开始难受起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被白布盖着的担架上有什么白色的东西从上面掉了下来,让众人忍不住目光追随而去,然后他们就看到的掉落到地上扭来扭去的白花花东西。

这让众人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都有蛆虫了,那这担架上的可疑尸体的状态肯定很难看了,这种状态的话谁敢去看?

还是一个看起来头发都花白的老太太鄙视地看了周围人一眼:“你们这胆子都太小了,我这么大年纪什么都见过了,这有什么可怕的。”

说着老太太直接上前,伸手一把将白布掀开,露出了担架上尸体那膨胀起来并且被蛆虫啃的有些面目全非的脸。

周围所有人全都僵硬住了身体,好几秒之后才有人反应过来尖叫出声,其中就有那个拿着拐杖的老太太。

但是老太太反应迅速,一把将白布重新盖上,悄无声息地边往后退边说道:“你看,模样其实也就这样吧,有什么可怕的。”

但说完她立马转身就跑。

周围围观的人一下子就散去了不少,尤其是尸体上这浓烈的臭味令人顶不住。

不过能确认这是一具男性的尸体,这让剩下来的人已经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

艾斯见状,直接趁机询问:“我们在尸体身上搜到了一个刻着安德森姓氏的怀表,有没有最近失踪的人叫安德森的?”

“安德森?咱们村子里有好几个叫安德森的吧,那边的木匠叫安德森,另一边卖面包的那个也叫安德森。”

“这怎么可能是那两个安德森,今天我还见到他们两个呢。”

“还有一个更知名的安德森呢,来我们这儿暂住的那个昆虫学家不是也叫安德森吗,不过他出去野外搜集观察昆虫去了,说不准还要去外面露营什么的,可能跑的有点远,这几天我也没见到他。”

一听到这话,想到对方身上找到的价格偏贵的东西,艾斯连忙追问:“那你们最后一次见到那个昆虫学家安德森是什么时候?他这个人的身形是什么样的?有没有特别熟悉他的人,朋友亲人什么的都行!”

“最后一次大概三四天前了吧。”

“我记得也是三四天前,当时他提了个箱子,说要去附近的树林里找昆虫,说要找什么珍贵的一个叫什么的昆虫,我也没记住。”

“不过他经常三五天不回来,所以他不在,我们一般也没注意。说不准一会儿就回来了呢。”

“他比较熟悉的人?我们这还真的不知道,他家不是在这儿的,妻子儿女什么的都没在这儿,房子虽然是租的,但是自己一个人住,嗯,最熟悉的应该是仆人了吧?你要不要去他住处那里问一下照顾他的仆人,也是我们村子的人。”

警察听到这儿立马说道:“我记得是罗塞,你们直接把她叫过来吧,让她直接来警局。”

在这一番讨论之中,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警局,那群八卦的群众们被阻拦在外,而警察们也去找了专业解剖的医生。

在罗塞过来之前,尸体当然是不可能被从警局带走的,这些警察们也开始检查起尸体。

虽然艾斯已经检查过了,但是他是一名侦探,可不是警察,他们自己也要学会从尸体上发现线索。

而艾斯将摸过尸体脏兮兮的手套扔到垃圾桶里,与此同时扔掉的还有脸上的手帕。

随后艾斯从警察那里拿来了那个不过巴掌大小的笔记本。

这样大小的笔记本就是为了方便随身携带,让笔记的主人安德森好随时记录各种及时的信息或者是灵感,这上面或许会有一些重要的内容。

用新手帕将笔记本表面上的脏污擦干净,虽然放在口袋里,但是这是放在外套的口袋里的,被雨水浸湿还爬进去了虫子,还是有一些脏污的。

擦干净这些之后,艾斯将手帕扔进垃圾桶里,又特意洗了手,就怕不小心在哪里碰到的脏污把这个有可能较为重要的证据污染掉。

艾斯终于伸手打开了这个巴掌大的小笔记本,扉页上就像之前艾斯检查的那样没有名字,翻开第1页,上面确实依旧是跟艾斯之前见到的那样,就像是一个日记一样,写着年月日,天气温度地点还有周围环境。

但是仔细一看,上面写着他今天的大概经历,这经历就是发现了什么样的昆虫。

呃,看起来这个安德森好像真的是一名昆虫学家的样子。

再往后翻翻,大概都是跟第1页同样的记录,甚至有时候上面还会附上昆虫的钢笔速写,这个安德森画画还很有一手,简单几笔就将昆虫勾勒的栩栩如生。

艾斯迅速翻到了最新的一页,上面最后的日期果然是在三天前,地点写的就是这个村子的名字,环境是周边的森林,他要在这里寻找少见的昆虫,试一试能不能在这里发现。

昆虫的名字艾斯也不认识,反正看的艾斯晕乎乎的。

对方这段话是写完了的,没有中途停止,但是也没有写后续,没写到底找没找到这种昆虫,也没写发现了其他的昆虫。

毕竟笔记本跟钢笔都好好的放在口袋里,完全不像是中途被人打断的样子。

那些采集昆虫的东西应该都放在了对方随身携带的箱子里,可现在对方被抛尸的地点并没有找到那个箱子,很可能是在对方被杀的地点,或许已经被凶手拿走了,或许还留在那里。

就在艾斯将这个小笔记本上的内容看的差不多的时候,罗赛也被带过来了。

不过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另一个人——安德森的朋友,一位名叫怀特的昆虫学家。

“我今天刚好过来拜访他,前几天他联系我想要在这里聚一聚,顺便我们一起去森林里找一找昆虫,所以我就应邀而来,却没想到来到他家拜访之后却没有见到他。听到警察叫罗塞过来,我立马就跟了过来。”这位少有的把胡子刮的干干净净,看起来才三十多岁的男子如此说道。

旁边的警察见到他们两个之后直接说道:“我们需要你们去辨别一下尸体到底是不是安德森,尸体的状态有点凄惨,希望你们做好心理准备。”

来的路上警察也提醒过了他们,这两人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听到这位警察再次说起,也不再迟疑都点头应下。

两人一起来到了放着尸体的停尸间,这里的气温比外面稍低,一进去就感觉皮肤上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但还没看到里面的尸体,最先让他们感受到的是浓烈的尸臭味,走进屋里之后,两人都被熏得一个踉跄,下意识地捂住口鼻。

站在角落里的艾斯看到这一幕已经见怪不怪,目光落在两人的脸上观察着他们的表情。

在被臭味攻击之后,两人终于将目光落在了中央桌子上放着的尸体上。

然后两人瞬间被吓得面色发白连连后退,尤其是那个穿着很朴素,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小女仆,更是差点被吓得夺路而逃。

但是或许是警察说的话起了作用,也可能是意志力在作祟,小女仆最终还是没有转身逃走,而是瞬间低下头来干呕了半天。

名叫怀特的昆虫学家此时也干呕了几下,但或许是因为经常野外工作见多识广,他很快面色就不再那么发白,虽然还是带着些恐惧,可还是上前凑近仔细观察着尸体的状态。

此时尸体上的衣服已经全部被脱了下来,就像是艾斯之前的推测一样,只有躯干有被刀捅上的痕迹,手臂上有的只是锐利的划痕,并没有捅进去的痕迹。

至于其他地方,有一些零星的擦伤,不过根据这些擦伤的反应来看,艾斯觉得这肯定是死后造成的,应该是搬运尸体的时候拖拽造成的。

怀特对着被蛆虫在七窍里爬来爬去,五官甚至都肿胀着,甚至还张着嘴,舌头都被顶了出来的尸体仔细查看,半天之后还是迅速低头,退后忍不住又干呕了几声:“这,这死了肯定有一段时间了吧,我感觉有些眼熟,但实在有些不敢认。之前在野外看到腐败的动物尸体都没觉得有这么难认的,现在看人却觉得认不出来了。”

艾斯这个时候在旁边插嘴:“你能够辨认出动物,只是辨认出它们的种类来,就像是看大概形状就知道这是个人类,但是同一种动物,你去辨别两具尸体之间的区别,那就跟辨别两个人类尸体之间的区别一样,尤其是身材都差不多的尸体。”

忽然开口的艾斯把怀特跟罗塞都吓了一跳,罗塞看到艾斯之后忍不住浑身抖了一下,而怀特在被吓到之后,却看着艾斯眼睛有些发亮。

这让艾斯真的有些莫名其妙,难道这里的人都不怕他这张脸的吗?

“这位先生,你长得真帅,虽然猛一看很是吓人,但就跟那些张牙舞爪的昆虫一样,虽然有着黑黑的盔甲,扎人的爪子,可能还有着锋利的上颚,但是仔细观察的话就能观察出它们的帅气与美丽来!”

听着怀特这有些狂热的话,艾斯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对方这形容实在是太有昆虫学家的特点了,令艾斯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他真的不想把自己跟那些昆虫比在一起啊!

看来这位昆虫学家的喜好是那种黑又硬的昆虫,而不是那种漂亮的蝴蝶或者蜻蜓之类的昆虫。

“不过这位先生你说的很对,虽然我跟安德森是朋友,但是跟他的接触完全没有照顾他的女仆接触的时间长,罗塞,不要害怕,这只是具尸体而已,你不用靠近,就在这儿观察,就能把他的脸看清楚。”

怀特顿了一下,转头看向其他警察:“安德森的衣服还在吗?身为他的女仆,应该对他的衣服更为熟悉才对,让女仆看一看。”

艾斯不由自主的就对怀特露出了欣赏的目光,这个怀特真的思维转的很快,不用他出声提醒,就已经能够发现问题,并开口解决问题了。

罗塞此时也鼓足了勇气,重新看向尸体的脸。

白着脸辨别了半天,罗塞嗫嚅着回答:“这,我没办法确定,确实有些像安德森先生。我、我要看一看他身上的衣服。”

第47章

罗塞说完迅速向警察指示的放在旁边的衣服走了过去, 那些衣服湿漉漉脏兮兮的,上面还有蛆虫跟其他昆虫爬动,让罗塞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根本就不敢伸手碰。

警察善解人意的将衣服一件件都铺展开,让罗塞辨别。

罗塞这个时候鼓起勇气让警察帮忙翻动衣服,全都翻看了一遍之后才下定了结论:“衣服是安德森先生的衣服,上面绣着安德森先生的名字。”

说到这儿, 罗塞忽然灵光一闪, 说话的速度立马快了几分:“我想起来了,安德森先生的右手上有连成一串的三颗痣,分别在食指中指跟无名指上, 查看一下就能确定这是不是安德森先生了。”

这让艾斯心头一喜,衣服确定是安德森的, 尸体确实也不能确定就是安德森, 万一凶手把衣服扒了给尸体穿上了呢, 就像是之前的公爵案一样。

艾斯直接快步上前来到了尸体的右手边,根本不用翻动尸体,他就能看到尸体手指的指背上,食指、中指、无名指上分别有着一颗痣,斜着串联成了一条线。

跑过来的警察也发现了这点,甚至他还伸出手,小心地在这三颗痣上搓了搓,确定这是长在肉上的而不是脏污才松了口气。

既然确定这是安德森, 那他们就可以询问接下来的事情了。

艾斯直接开口询问:“那既然现在能够确定尸体是安德森先生,那你们知道在这个村子里有没有跟安德森关系不好的人吗?没住在这个村子里的也算,不能排除凶手是临时从外面赶过来的。”

“这……安德森的性格一向有些暴躁,跟不少人的关系都不怎么样。不过他的性格直爽,所以跟关系好的人特别好,关系不好的人就特别不好。尤其是在昆虫界,他与不少人吵过架来着……”怀特露出尴尬的表情。

罗塞此时也低着头思索道:“我偶尔有看到安德森先生看到信之后破口大骂,但是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写来的信,起码上门拜访的那些人我没看到先生有跟谁吵架的。”

一般上门拜访的也不会是单纯为了吵架的吧,能够上门的都是好友。艾斯在心里嘀咕。

警察从怀特这里了解到了一些与安德森关系不好的人的名单,想看一看这其中是不是有人来到了村子里与对方遇上了,同时也去询问一下村里的其他人安德森有没有与另外的人起冲突。

艾斯转头看向尸体上钻来钻去的蛆虫,看着被询问完的怀特那副面色依旧苍白的样子,最终还是发出了自己的疑问:“既然怀特先生是昆虫学家的话,那你了解人死后尸体上会出现的这些昆虫的信息吗?”

怀特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我对人死后的尸体上出现的昆虫不大了解,但是我觉得他应该跟动物尸体上出现的昆虫没有多大区别,毕竟死后都是肉块,都是食腐昆虫的目标。第1个出现的肯定是苍蝇,它们对于尸体的感应无比敏锐。而在这些蝇虫的卵孵化出来,蛆虫出现在尸体上的时候,其他甲虫也会出来分一杯羹。

“随着这些以尸体为食的昆虫数量增多,这些昆虫就会吸引另一群节肢动物,这些节肢动物是捕食这些食腐的昆虫的。”

艾斯没想到原来这些昆虫之间的先后顺序居然还有这样的原理,但确实很有道理。

怀特看向尸体上的那些蛆虫,用自己戴着皮质手套的手直接伸手从尸体上摸到了一个蛆虫:“看这个蛆虫的大小应该是一龄虫,也就是刚孵化没多久,这个可以通过蛆虫的□□形状判断,二龄虫的□□不是这种模样的。但是具体它从卵里孵化出来多长时间还是需要经过后续培养的,这种蛆虫也没有办法判断这到底是属于哪种苍蝇。”

说到这里,怀特脸上露出了愉悦的笑容,眼睛里都闪着光:“培育这些蛆虫的办法并不难,就是需要控制一下温度,需要个温度计,还有用于加热的工具,把蛆虫放到这个相对恒温的箱子里,保持26 ℃,然后每12小时对这个箱子进行光照,驱虫就能自然而然的长大。随后记录它们发育所需要的时间,等到孵化的时候,就能判断从尸体上取来的这些蛆虫到底孵化了多久,最终也能确定这蛆虫到底是属于哪种苍蝇。”

艾斯听的眼里精光连闪,这不就能确定尸体的死亡时间了吗?

尸体的死亡时间通常是判断并不精准的,即使有能够通过尸冷计算的公式,但是尸冷也受周围环境影响跟尸体所在的地点等影响,计算的并不精准。

能通过昆虫孵化时间这个东西协助确认的办法,那就能让尸体确定死亡的时间更加精准!

“不过这些其实也不太准确,因为这些蛆虫在温度低于10 ℃的时候会停止发育,但有时候人们并不能确定蛆虫所在的这个位置到底是什么时候低于10 ℃的,毕竟气象站很可能就不在蛆虫所在的位置附近,所以我们对于这些蛆虫生长的时间也是大概估算的,这也跟苍蝇的不同种类有关,根据大概的共识,苍蝇的一龄虫状态大概需要22~28小时才能完成蜕皮进入下一阶段,而二龄虫则需要8~54个小时不等,而三龄虫则耗费的时间就更长了,差距更大……”

怀特噼噼啪啪说了这么一大堆,听的艾斯是异彩连连,觉得如果用这些蛆虫的生长阶段来证明尸体的死亡时间确实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就是恐怕艾斯要学一些昆虫学了,要不然的话简直是一头雾水,完全弄不懂……

艾斯听的无比认真,甚至还拿出纸笔来记录,最后留下了怀特的联系方式,打算如果自己的实验遇到问题的话,立马联系对方。

两人谈得很尽兴,连罗塞什么时候离开了都不知道。

这个时候两人完全就忽略了屋内那无比难闻的尸臭味,谈的差不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好像都快被熏入味儿了。

怀特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手里捏着一个从自己朋友尸体上摸上来的蛆虫,慌忙把它重新扔了回去。

但就在这个时候,可能是尸体上的蛆虫爬来爬去,再加上其他甲虫的影响,又有新的虫子从桌子上掉到了地上。

这并不罕见,这些蛆虫乱爬的状况下也有掉到下面的,桌子周围的底下已经掉了一圈了。

当然除了白花花的蛆虫,掉下来的还有一些不知道怎么粘在尸体上的甲虫,对于这些黑乎乎的甲虫艾斯也并不怎么认识人,在他看来这些黑色的甲虫长得都差不多。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怀特却低头看向落在地上的那些甲虫,忽然转头看向艾斯:“阿德里克先生,安德森的尸体是在哪里被发现的?我听说那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艾斯眉头一皱,立马回答:“是在距离废弃修道院没多远距离的树林里,那个地方被浅浅挖了个坑,上面堆了一些落叶以作遮掩。我觉得是凶手没有力气挖个深坑,所以干脆就只挖了一个连尸体都埋不了的浅坑,才在上面盖上落叶以作遮掩的。”

“那附近有溪流或者是湖泊吗?”

“没有吧,我在附近转了一大圈,没有看到这些,起码在几百米内是没有的。”艾斯回答。

怀特这个时候蹲下身来,从地上捏起了一个黑色的甲虫,这个甲虫看起来相对很有特色,去掉它带着毛刺的6条小腿,还有脑袋上的两个触角,这个甲虫完全就是一个椭圆形。

“这是一个螨形球甲,生活在水体附近,一般是在河边潮湿的沙地或者碎石滩上,它们需要阳光直射,会在这些地方挖洞,食用的是水里的藻类。”

听到怀特的回答,艾斯已经瞬间明白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第一案发现场,附近又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水体,但是尸体上却掉落了一个明显生活在水体附近的甲虫,那这极有可能是在第一案发现场上的甲虫!

艾斯瞬间看向原本听着他们两个对话听得昏昏欲睡的警察,这个时候对方也激灵一下子回过神来,不用艾斯开口询问就明白过来自己要干什么:“距离这里一千多米的地方确实有一条河,旁边是碎石滩!”

艾斯看向怀特手中的这个甲虫,立马说道:“有没有试管,把这个甲虫装进去,这很有可能是重要证据!”

警察连忙就要去翻试管,但怀特此时却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来一个试管来:“我这里就有,经常用试管装昆虫带回去做标本,所以就随身携带了。”

说着怀特将这个螨形球甲放进了试管里,并盖上了盖子,最后交给了警察。

将这个甲虫放好,立马有好几个警察带着他们两个骑上马前往了那个距离抛尸现场一千多米的河边。

路上的时候艾斯就想,如果第一案发现场是在河边的话,那血迹很有可能已经被用河水冲洗过了,那样的话要找到其他证据是不是有些不太容易?

希望凶手是第1次方案,有着许多疏忽,能让他们发现一些线索。

在一番颠簸之后,他们终于骑着马来到了河边,河岸边确实是碎石滩,期间还夹杂着长着一些零星杂草。

不过碎石滩就一部分,除了碎石滩之外,其他地方的河岸上都长着茂密的杂草。

根据警察所说,有碎石滩的这边是因为之前上游是采石场,船顺着河流流到这里,随后停在这片碎石滩,运到附近的作坊继续加工,但那已经是百年前的事情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上游的采石场已经枯竭,附近的作坊也关闭,只留下了搬运的时候残留的这些碎石块,在这里堆成了碎石滩。

艾斯率先将这一大片碎石滩迅速检查了一遍,表面上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就像他之前猜想的那样,这里挨着河水,即使有血迹也早就被凶手冲的干干净净,所以艾斯并没有看到任何一点可疑的血迹!

但艾斯没有放弃,用自己找到的木棍拨动,这些碎石果然在这里看到了藏在碎石底下的一些昆虫。

不过怀特这个昆虫学家是最先找到的在安德森身上发现的那个甲虫,圆滚滚的模样,这不是螨形球甲又是什么?

除了艾斯自己,其他人都在这一片碎石滩上寻找嫌疑人可能留下来的痕迹。

艾斯率先发现了一点不对,他在碎石滩的石头缝隙里发现了试管的碎片。

就像是怀特之前做的那样,他们这些昆虫学家很有可能是随身携带这些玻璃试管的,毕竟随时能够抓一些昆虫做标本。

但是这只能证明安德森可能来过这里,毕竟他自己不小心把试管摔碎了也是可能的。

艾斯没有放弃,继续拨弄着这些碎石,看看底下有没有藏着任何可疑的东西。

但是一直没有任何发现,让艾斯心里不由冒出了其他猜测,对方身上会有螨形球甲也有可能是他采集的昆虫在试管碎了之后粘到了他身上,随后被凶手带到了抛尸地点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螨形球甲只是出现在水源附近,既然可能出现在碎石滩,也有可能出现在其他水边,就是他这里没有收获的话,那他们就得顺着河流上下游搜索了。

就在艾斯在心里胡思乱想着的时候,手中的棍子再次拨开眼前的碎石,眼前有一抹刺眼的光芒射进眼中,让艾斯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

这不会又是什么玻璃碎片吧?这个念头只在艾斯脑海里划过了一瞬,定睛看去的艾斯发现了藏在碎石堆里的一个金属戒指。

艾斯心头一喜,瞬间蹲下身来仔细查看,这是一个银色的戒指,看起来应该银质的,上面还镶嵌着闪耀着火彩的钻石。

艾斯立马从自己口袋里又摸出来一副新的皮质手套,伸手小心翼翼地将这个戒指拿了起来,戒指的戒面部分终于彻底的展现在了艾斯的眼前。

最先吸引他注意力的不是中间硕大的浅黄色宝石,而是戒面上沾染的血迹。

上面的血迹早已经干涸,但却牢牢地贴在戒面上的宝石缝隙上,让有着漂亮切割的宝石折射出干涸的血迹里鲜红的颜色。

但即使有血迹做遮挡,戒面的模样还是露出了大半,深蓝色的底上用碎宝石镶嵌成了一座圣杯,这个戒指看起来像是信徒才会戴了戒指。

虽然戒指的主体是银质的,但是这些宝石的切割一看就很精湛,不是普通的宝石匠能够弄出来的。

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昆虫学家的怀特在这里转了半天,见没有发现什么惊奇的昆虫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无聊起来,所以他开始用自己的目光观察着其他搜查这附近情况的人。

所以在艾斯发现了这枚戒指之后,他立马就发现了这件事,快步跑了过来。

但一看到这枚戒指,怀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戒指看起来有点眼熟?”

“嗯?”一听到这句话,艾斯立马看上了怀特,“你在哪里见过?”

怀特看着这枚戒指左思右想:“好像也是在一名昆虫学家的手上见到的吧,但我不记得是谁了,只隐约有这个印象。不过看这枚戒指应该是自然神学的昆虫学家,跟我们这些信仰进化论的昆虫学家完全不是一伙的。”

艾斯对昆虫学只是有着粗略的了解,但他知道自然神学的大名。

毕竟科学界关于自然神学跟达尔文的进化论的争端一直存在,甚至他们中间还有一个中间学派,那就是修正自然神学。

对于信仰自然神学的人来说,上帝在每个人心中都植入了对自然与生俱来的热爱,世间的一切,不管是种植物还是昆虫,土壤还是天空,那些自然现象甚至也都是造物主的杰作。他们认为美丽的晚霞或优雅的蝴蝶都是造物主显示出的他全能的技艺跟无穷的智慧。

艾斯可不相信真的有一个上帝创造了世间万物,并且对整个世间全知全能,因为现在所发现的一切规律还有进化论都已经证明了不少生物都是通过优胜劣汰才发展成现在这样的,而不是上帝把他们造成什么样他们就什么样,完全固定不变的展现着自己。

“我记得安德森跟那些自然神学的昆虫学家关系特别不好,他们互相写信都骂了好几轮,那些自然神学的家伙甚至还登报辱骂安德森,出版自己的书籍甚至都要在序章里面骂他。”怀特努力回忆着自己知道的事情。

这让艾斯听得直咂舌,他没想到自然神学跟进化论之间的争端这么严重。

“啊!我想起来了,这个一直戴着圣杯戒指的人应该叫做凯尔,是个虔诚的教会信徒,也是自然神学的支持者,他最近跟安德森骂的最为厉害,两人互相在报纸上发表辱骂对方的文章。”

艾斯这个时候小心的检查着这个戒指,终于在戒指的内圈用放大镜发现了上面刻着的名字缩写。

姓氏那里确实是个“K”!

看到这枚染血的戒指,又想到它的主人,怀特此时整个人都紧绷起来:“只是学术争端上的吵架,不至于做到杀人的地步吧?”

话说出来,怀特就觉得有些不妥了,对于信仰的问题,信徒总是最偏执的。两人一方信仰进化论,一方信仰上帝,会做出任何极端的事情都不出乎意料。

毕竟在历史上前有因为信仰而进行的十字军东征,后有女巫审判,为了信仰而杀人的事情总是不少见。

艾斯小心地用手帕将这个戒指包好放到自己的口袋里,最后又检查了原本发现戒指的这个碎石坑,周围同样沾染了那么一点血迹。

看样子戒指掉进这个坑里的时候,上面的血迹还是湿的。

这么重要的东西掉在了这里,凶手当时肯定很慌乱,那样的话,对于杀死安德森的锐器,这个凶器会怎么处理呢?还有安德森可能随身携带的那个箱子!

对方也是一个昆虫学家的话,那几乎可以断定是第1次杀人,第1次杀人总是很慌乱的,毕竟从尸体只浅浅的埋在地表上都能看出来对方一点经验也没有。

艾斯看向了旁边的河流,对方会不会将这些东西全都扔到河里毁尸灭迹?

唔,如果当时这么想的话,那为什么不把死者的尸体同样扔到河里?

艾斯又想到,如果尸体扔进河里飘下去的话,那尸体很可能顺着河流到村子里,被村子里的人发现!

反倒将尸体藏到树林里埋起来,等尸体彻底腐坏只剩下骨头之后,轻易就发现不了死者的身份了。

对方的脑子还算得上是聪明。

心中这么想着,艾斯决定还是试一试。

刚刚他跟怀特的讨论动静已经吸引过来了周围的所有警察,艾斯直接对这些警察说道:“你们有没有会游泳的,我觉得凶手慌乱之下,有可能将作为凶器的锐器扔到河里,还有安德森的小箱子也可能被扔了下去,你们要不要下去查看一下?”

这个河并不太深,但是河水并不算得上是清澈,尤其是这里的流速偏缓,偏绿的河水只能大概看到几十厘米内的景象,也就是岸边浅一些的地方,稍微深一点的地方都看不到河底了。

艾斯这话一说出口,立马就有人自告奋勇地举起了手:“我水性好,小时候在河里游出来的。”

“那你小心一点,有没有绳子给他绑个绳子,以防万一,就怕这个河里有暗流,或者你不小心腿抽筋了。你能屏息多长时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你没上来的话,我们就用绳子把你拉上来。”艾斯迅速说道。

艾斯这里带了绳子,但是他怕这不够长,然后他就看到了怀特那里摸出来一捆绳子。

不是昆虫学家怎么也带绳子?

周围人看向怀特的目光很是奇怪。

怀特自己腼腆一笑:“为了以防万一,因为我们经常在野外活动,有绳子做各种事情都方便许多的。”

艾斯:……很有道理,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第48章

等在岸边的人是焦躁的,艾斯在岸上拿着怀表记着时间,潜下去的警察在河水里上下来去,仔细搜索着水底的情况。

还好现在的天气还算得上是有些炎热, 要不然的话艾斯都怕警察冻感冒了。

不过在河里搜寻耗费了不短的时间, 这条河已经存在了上百年的时间,虽然中途因为河流的走向不断的细微改道, 但这是一个极为缓慢的过程, 现在的河底依旧长满了各种的水草, 这些既遮挡视线,又加大了搜寻的麻烦程度。

这让下去的警察都附带了一根木棍,用来把那些水草跟围上来的鱼赶走。

是的,不只是一个警察下去,毕竟一个人的力气是有限的,即使一直上来换气,但是这样频繁上浮下潜真的很耗费力气,所以是三个警察轮换着来。

要不是艾斯自己不会游泳,他就也要跟着一起下去了。

伴随着太阳落山,天边出现了漂亮的晚霞,艾斯的眉头越皱越紧。

这让他开始猜测起来是不是凶手并没有往河里扔东西,有可能那些东西已经顺着河水流到更远的地方了?

艾斯决定等到天黑,如果还是找不到的话,那就直接让人去找那个叫做凯尔的人。

拿着这个戒指上门诈一诈对方,说不定对方就直接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呢。

但这相比于拿上凶器与对方对峙, 这力度就稍微弱了点。

不过艾斯觉得凭借自己的脸,吓唬吓唬对方确实很有可能让对方直接说出真相来。

看着晚霞都要彻底消失,艾斯看着又重新浮上水面的警察,决定叫停这项工作。

但没想到艾斯还没开口,这个浮上来的警察已经愉快地从水里伸出自己的手,挥舞着自己手里的东西。

在天空残留的阳光照射下,那泛着寒光的匕首闪烁着漂亮的光芒,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这瞬间让周围的人全都欢呼了起来。

他们最终带着这个匕首回到了警局。

不过艾斯并没有就这么离开,而是到了这里兼职法医的医生那里,顺便买了一块带皮的猪肉。

他要确认这个匕首是凶器,而不是被谁不小心丢到河里的东西!

艾斯观察了一下被解剖的尸体上锐器刺穿的痕迹,仔细测量了伤口的宽度深度,并用手中这个刚从河里捞出来的匕首进行实验。

伤口的宽度跟深度大差不差,即使凶器不是这个匕首也跟这个匕首是差不多的!

之所以不是一模一样,是因为死者在被刺伤的时候挣扎了,他手臂上的那些抵抗伤能够证明这些,人体在挣扎的时候,匕首还捅在人身上,被害人挣扎就会造成伤口扩大,甚至很可能会造成一些撕裂。

还有凶手行凶时的状态也会影响伤口在尸体上呈现的状态,即使死者当时昏迷着,如果凶手太过激动或者力气不足够的话,一匕首下去,让匕首在尸体上晃来晃去半天才拽出来,那形成的伤口跟利落的一刀捅进去再拔出来肯定是不一样的。

确认了这个匕首跟凶器近乎一模一样,之后艾斯悬着的那颗心终于落了下来。

而一直跟着艾斯的那位昆虫学家怀特看到这一幕啧啧称奇,他对于侦探真的不怎么了解,但看着艾斯做的这些实验,看起来真的很专业很有科学依据的样子,这就是厉害的侦探吗?

身为福尔摩斯的学生的艾斯已经这么厉害了,那福尔摩斯本人到底该有多厉害?

艾斯看着一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怀特,脸上露出了歉意:“麻烦你跟着我们跑了这么一趟,明天还要麻烦你带我们去凯尔那里,安德森有您这样的朋友真的是他的幸事。”

“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为有安德森这样的朋友而自豪。”

“怀特先生,解决完这个案子之后,我想研究一下尸体上的昆虫,不过我并非昆虫这方面的科学家,到时候恐怕要多与你联系。”

“我欢迎任何都要跟我讨论昆虫的人,尤其是像您这样在自己的专业上无比优秀的人。就是希望如果你上门拜访的时候提前跟我说一下,我的妻子是一个内向的人,我怕她见到你的时候被吓到——虽然她对那些昆虫一点都不惧怕,甚至还可以给我的昆虫科普书籍画插画。”

听到怀特这明显带着调侃意味的话,艾斯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当然会如此。你跟你的妻子有着同样的爱好,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

“哦当然。我妻子她从小就热爱自然,但是在我们结婚之前,她并没有想要为这些虫子画画,还是受到我的影响,为了让我出版的科普书籍卖得更好,开始给那些昆虫画插画。不得不说她的画技简直太棒了,把每个昆虫都画的栩栩如生,我觉得她简直跟我天生一对!”

看着怀特无比自豪的样子,艾斯脸上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神色,他也想要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

但这些都需要顺其自然,艾斯对这些并不迫切,他觉得爱情这种事就像天意,等真的到来了那就顺其自然的接受它,没来只不过是没到时间而已。

他相信总有一个人像他爱对方一样爱他。

看着艾斯羡慕的表情,怀特愉悦地笑出声来,伸手拍了拍艾斯的肩膀:“你还年轻,等到了时间总会遇到自己的爱人的,不必羡慕我们。”

…………

第2天,他们顺利的跟着怀特来到了凯尔所住的地方。

其实本身怀特并不知道凯尔住在哪里的,但是他们这些肯特郡的昆虫学家有公会,公会上有登记着各自的住址,怀特带着警察上门,公会当然就给了他们凯尔的住址。

面对他们的突然到访,凯尔显得惊讶无比,甚至装的摸不着头脑,脸上露出疑惑又厌恶的表情:“你这个信仰进化论的家伙怎么想着来拜访我,还带着这些人?如果你要改信自然神学我才欢迎你,如果不是,那现在请你带着那群人滚出去!”

对方的语气很不客气,让他们所有人都忍不住皱起眉来。

艾斯隐藏在警察里观察着对方的表情。

警察直接开始询问:“你是不是在前几天见过安德森?”

“我什么时候去见过他?我这些天一直待在家里!”

警察还没说话,怀特就忍不住反驳起来:“既然这样的话,那为什么你一直戴着的圣杯戒指会出现在安德森所在的村子的河边?你手上空落落的很不习惯吧,我刚刚看到你一直在不自觉地摸着那个原本戴着戒指的手指!”

凯尔神情有一瞬间的慌乱,不过他迅速将整张脸都皱了起来,满脸愤怒地说道:“我的戒指在前段时间就已经丢掉了,就算它出现在了那里,也不能证明我去过那里!”

艾斯这个时候终于从警察中走了出来:“我来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吧,当时安德森拿着自己的工具前往森林里想要收集之前从未找到的昆虫,而当时你还没有进入村子,就已经从路过的村民口中打听到了他的行踪,所以你直接进入了树林寻找他。你很快就找到了他,这对于你来说并不困难。

“因为之前报纸上你们互相辱骂的事情,你们两个积怨颇深,但如果只是单纯的仇视关系,你怎么可能直接上门来呢?”

艾斯的话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让凯尔家的女仆们都不由自主的偷摸摸投来视线。

“你跟安德森之前的关系很好,是至交好友?或者是心灵知己?我觉得或许更进一步,你们互相爱着对方,你们当时以为你们仿佛拥有同一个灵魂,神思同步。但没想到安德森却最终投向了进化论的怀抱,完全否定了自然神学,这导致你们直接决裂。与爱人之间的决裂造就了你们之间等完全敌对关系,有了爱才有了恨。

“你对他的满腔恨意让你找上了门,但因为曾经的那些美好让你还是想要劝服他,却没想到安德森死不悔改,甚至还嘲讽你们之前的爱情,最终让你怒从心头起,直接摸出匕首在他胸口捅了一刀,安德森剧烈挣扎抵抗,你接连又给了他几刀,最终他死在了你面前。你亲手杀死了你的爱人。

“当时的你慌乱极了,抱住对方的尸体想要将对方藏起来,却不小心将自己的戒指落在了河边的碎石堆里。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再加上当时你慌不择路,最终把他埋葬在了树林到落叶堆里。但你还保留着一些理智,回来将河岸上的那些血迹全都清理了干净,而那个杀死你爱人的匕首,则被你扔到了河里。”

艾斯说到这里终于拿出了那个被警察们辛辛苦苦找到的匕首:“就是这个,你没有想到我们会找到它吧?”

周围的所有人听的都已经目瞪口呆了,尤其是怀特,他完全没想到事实的真相居然是这样的! !

他跟安德森可是好朋友,从来没有听过对方说起过这些,不是,他们两个居然是爱人的吗? !

那群警察们被震的脑子嗡嗡的,他们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这两个男人居然相爱了,这完全是犯法的啊!

当然这种事是民不举官不究,没有抓现行都可以说只是普通朋友。

但这还是令人震惊啊! !

艾斯满脸自信地说出了自己全部的推理过程,然后他就看着凯尔浑身颤抖着,这让他脑子里冒出了问号。

难道是被他说出了事实真相,恼羞成怒了?

但下一秒,艾斯看到了突然闪现到他面前的凯尔。

跟这个凯尔一起闪现的还有他的拳头!

艾斯震惊,艾斯摸不着头脑,但是艾斯的下意识反应还是让他伸手挡住了对方的拳头。

虽然这个昆虫学家经常外出采集昆虫,算是经常锻炼,但艾斯可是专门学过拳击的,所以没几下就直接将凯尔制住按倒在地。

脸被按在地上的凯尔即使是这样,还是浑身奋力挣扎着,扭头愤怒吼道:“我跟安德森那个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爱人!!!你tmd这就是污蔑!我跟他一点除了仇恨之外的感情都没有!我爱的人是我的妻子,他爱的人是他的妻子!当初我们只是朋友而已,勉强算得上是至交好友,但是在他转投进化论之后,我就跟他彻底决裂了,我们之间只剩下仇恨!我们之间原本就没有爱意!谁叫那个家伙抛弃了我主,衪是那样的伟大,那样的仁慈,这样的我主他都能抛弃,他还有什么不能抛弃的?他就是个罪人,他是值得被惩罚的人,他是该死去的人!”

被艾斯按倒在地的凯尔此时冷笑一声:“我捅了他,只是因为他是抛弃我主的罪人而已,他合该遭受惩罚,是神让我来惩罚他!”

艾斯:…………这好像真的跟他的推理并不一样啊,他能看出来凯尔说的这些完全是真心实意的。

艾斯稍微放松了一下心神,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感受到摁住对方脑袋的手指一痛。

这让艾斯下意识一使劲,直接将自己的手挣脱出来,这个时候他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那个被他按住脑袋的家伙不知道怎么直接咬住了他的手指,还直接给他狠狠来了一口啊!

“你这个污蔑我名誉的混蛋,我是主的信徒,怎么可能跟同性搞到一起!”艾斯看到了凯尔愤怒的脸。

看到艾斯被袭击,一旁愣住的那些警察们此时一拥而上,直接将凯尔制住,而艾斯顺势松开了手,看着自己手上被咬到的已经有些出血的手。

艾斯下意识地反应是,这家伙没有传染病吧?

艾斯赶紧让女仆拿来清水给自己洗手,而一旁的怀特已经来到了艾斯身边,满脸赞叹地对他说:“不愧是福尔摩斯教出来的侦探,只是简单的激将法就让他自己说出了真相。说实话,一开始我还以为阿德里克先生推理出来的就是真相的,没想到只是为了恶心他,让他受不了说出自己真的杀人的真相而已。”

艾斯:…………

唉,他之前推理的那些过程完全就是当时他所想的事情啊,当时他以为那些就是真相,却没想到真相还跟他想的有一些差别。

唉,其实如果虔诚的信仰着上帝,并且严格遵守着教义,觉得同性恋就是罪恶,但却因此爱上了同性,即使是对方跟他选择了完全不同的道路并与他敌对之后依旧怀有感情……

这种感情也很诱人的样子……

他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艾斯抿紧嘴唇,甩出了自己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不过这个案子是终于解决了,这让艾斯松了口气。

清洗完自己的伤口并给它消了毒之后,艾斯将之前一直握在手里的匕首叫还给了警察,这毕竟是证物。

将自己的联系方式交给怀特并说好之后经常联系,在与对方告别之后,艾斯终于拿着自己的行李坐上了回伦敦的火车。

在前往凯尔家的时候,艾斯就把自己的行李直接带了过来,他本来就打算着在这里解决完事情之后就回伦敦的,现在计划顺利实现了。

就是结果令艾斯感觉无比沮丧。

他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完全没有听福尔摩斯的话,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那样少说话,而是将自己的推理过程全都说了出来,并且受到了凶手的强烈反驳,甚至还给自己来了一口。

尤其是怀特最后给他说的那些话,让艾斯感觉自己受到了暴击。

他明明说的就是他当时推理出来的真相,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个时候艾斯也反应过来福尔摩斯为什么会那么要求他了,让他少说话,不说出推理过程,是完全对他的推理过程一点都不信任,只有他的推理结果是对的,不然的话他很可能挨揍。

还好艾斯的身手好,没有被凶手揍,但是却被凶手趁机啃了一口。

他感觉自己这么回去,肯定会被福尔摩斯骂的,但是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如果不如实地将事情全都说出去的话,福尔摩斯肯定会戳穿他,然后自己再加倍的遭受嘲笑。

一想到自己要受到福尔摩斯的嘲笑,艾斯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但这是他自找的,是他自己的问题,完全不是福尔摩斯的问题。

这个时候艾斯也反应过来了为什么福尔摩斯这次没有跟过来,除了因为调查照片这个事情真的看起来很简单并不复杂,对福尔摩斯来说完全没有挑战性之外,福尔摩斯另外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让他自己独立破案,然后遭受现实的毒打。

艾斯低头看了看自己右手上虽然已经止血但很明显的被咬过的伤痕,整个人更蔫了。

原本艾斯这张脸就很让人害怕,现在艾斯整个人都蔫哒哒的,那股阴郁的气质就更加让人感觉到危险,原本坐在艾斯对面的那个人都受不了的跟旁边的人挤在一起,坐在距离艾斯最远的地方,为此都牺牲了靠窗的良好位置。

还好这里回到伦敦的路程并不长,艾斯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周围人对他退避三舍,艾斯也不想收敛自己的表情。

直到当他要拦出租马车的时候,却发现马车夫全都加快自己的脚步,直接停到了他前面的人面前。

这个时候艾斯才发现今天的自己好像更招人讨厌一些。

艾斯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才发现自己的嘴角都是耷拉着的,一个面无表情的自己果然更让人害怕。

艾斯又想到了福尔摩斯所说的那些话,让他尽量保持面无表情。

唉,艾斯的心情更不好了一些,福尔摩斯的话说的都是对的,但是为什么他总是会出现这样的纰漏呢?

尤其是这次他手上什至留下了罪证!

艾斯虽然心中无比沮丧,但还是把自己下拉的嘴角抹平,保持着面无表情,果然下面的那个马车夫没有在躲避他,他顺利地上了车。

风尘仆仆的艾斯先回到了自己的公寓,虽然现在刚刚中午,他甚至可以先去见福尔摩斯,再回自己的家收拾自己,但艾斯还是忍不住想要拖延一下时间。

放好行李将自己收拾妥当之后,艾斯怀着赴死的心情重新坐上了马车,终于来到了贝克街221B 。

作为221B的常客,来到2楼门口的艾斯根本不用敲门,他可以直接推开门走进去。

但是一想到进去之后福尔摩斯会迅速从他身上发现线索,进而推理出大概的事情真相,并对他大肆嘲笑,艾斯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

现在的艾斯对于自己的偶像福尔摩斯的那些崇拜虽然还在,但是对他本人的性格却已经非常了解,完全的认识到了福尔摩斯有时候就是一个有些恶劣的人。

可能天才的性格就是有些独特的,这样的性格才造就了福尔摩斯,才是艾斯喜欢的那个福尔摩斯。

但是一想到自己是那个受害者,艾斯就感觉自己一点也不高兴了。

虽然一路上都在为自己做心理建设,但真正的站在这里之后,艾斯又觉得这些建设好像都白做了,他还是没能鼓足勇气直接推开门面对福尔摩斯。

但就在艾斯犹豫着的时候,他眼前的门忽然被打开了。

艾斯震惊地看过去,就看到了脸上带着得意笑容的福尔摩斯正看着他。

不是,福尔摩斯什么时候站在门口的,他居然都没有听到对方的脚步声! !难道他像猫一样那样走路悄无声息的吗?

“当然是因为在你来到楼下的时候,我已经听到了动静,直接挪到了门口,就等你进来了,所以你才没有听到我走过来的脚步声。”光看艾斯的脸就知道对方心中在想什么的福尔摩斯得意洋洋地说道。

艾斯:…………

艾斯不想说话。

福尔摩斯上下打量了艾斯几眼:“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你因为你说出的推理过程受到了袭击,不过居然脸上没有被揍,只是手上被咬了一口,这真的有点侥幸了。”

第49章

听到福尔摩斯这话, 艾斯连生气都不敢,因为他没有按照福尔摩斯所说的去做,他做错了事。

但是面上虽然不敢生气, 心里却敢。

福尔摩斯这绝对是想看到他鼻青脸肿的回来是吧? !

“好了好了,艾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可以了。”华生开口当和事佬,伸手将艾斯拽进了房间 。

福尔摩斯脸上得洋洋的神情依旧没有收敛,顺手关上门之后坐回沙发上的他甚至微微抬起了下巴:“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吧,让我看看你到底是怎么犯了蠢。”

艾斯听得心里很不爽, 但是不得不说他这次是真的犯了蠢,福尔摩斯说的很对。

这让他更不高兴了。

但华生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让艾斯仿佛感受到了母亲——不对, 应该是父亲的温暖!

但他父亲绝对不会对他这么做的!

华生坐到了艾斯的身边,帮他一起面对福尔摩斯,这让艾斯觉得心情又好了不少,终于老老实实的将这次外出自己干的全部事情都讲得出来。

在听到艾斯来到照片现场后,发现草丛里根本没有一丝一毫有任何东西压过的痕迹,从而证明这张照片是假的之后,华生就忍不住说:“现在制作假照片的办法真的太多了吧,之前我好像也看过拍摄无数个人物底片,然后将人物周围的景全都涂掉,最后把这些人物拼到一起合成一张照片的办法,看到最后展览的那张仿佛是众神宴会的照片之后,我都觉得这简直就像是现场拍摄的一样,根本看不出一丝一毫合成的痕迹。现在没想到这居然被我们撞上了。”

“这些是马斯格雷夫的朋友给他开的玩笑,不过我觉得这个玩笑就是有点恶劣了。”艾斯有些不高兴。

如果不是没有发现在那里的另一个尸体,他这么折腾一趟完全就是白跑了。

虽然能够拿到委托费,但是还是会不开心啊!

“那是马斯格雷夫的事, 我们只需要写信告诉他结果就可以。”福尔摩斯微微点了点下巴,“继续说。”

现在已经开口了,艾斯也没有了之前的瑟缩,开始讲述起发现安德森的尸体,随后怎么通过一只昆虫发现了第一案发现场,最后又因为自己那诉说出来的狗血推理过程激的凶手自曝并咬了他一口的事情。

艾斯说出自己的推理过程的时候,他的眼角余光已经看到了忍不住憋笑的华生,而福尔摩斯看起来早已经习惯了这件事,只是挑了挑眉。

艾斯现在也破罐子破摔了,最后将怀特评价他如此聪慧,会用这种事来刺激凶手让他吐露真相的话也说了出来。

看着艾斯有些生无可恋的脸,华生终于忍不住愉悦地笑出声来,伸手揉搓他蓬松的红色头发:“这样正巧没有破坏别人心中你英明侦探的形象,也很不错,起码没有败坏你跟夏洛克的名声。我看福尔摩斯让你一个人接委托的时候就想过自己的名声很可能受影响了,现在已经挺好的了。”

听到华生说的这些话,艾斯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了事。身为现在被所有人都知道正在接受福尔摩斯教导的他肯定会影响到自己教导者的名声,但是福尔摩斯依旧放任他一个人去接委托,并让他撞上南墙。

虽然福尔摩斯这看到他果然撞了南墙之后得意洋洋的表情实在令他不高兴,但如果不是阴差阳错,那福尔摩斯的名声确实会因为他受损的。

这可是福尔摩斯自己一个个辛苦推理破案积攒出来的名声,再加上华生在一旁兢兢业业帮助福尔摩斯撰写记录,这才造就了福尔摩斯现在的好名声。

艾斯心中瞬间冒出了愧疚,低头干脆认错:“对不起,是我没有听福尔摩斯先生的教导,才会导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我没有说出推理过程的话,我的手就不会受伤了。”

福尔摩斯在这个时候确定也没有趁机嘲笑艾斯:“对于这次的这个案子里,你遇到的这个凶手用这种刺激法确实是很正确的,不然依你们现在拿到证据,他很有可能会抵死不认。不过我希望下次你是真的观察出凶手的特点,才会用这样的方法刺激对方说出真相,而不是鲁莽的将这些推理过程全都说出来。”

艾斯抬起头来,看向福尔摩斯的目光满是崇拜,现在的福尔摩斯真的就是一个完美的温柔的老师在细心的教导他的学生,一点也没有因为他差点闯下过来而生气。

福尔摩斯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师!

“不过我觉得你吃一次苦头很可能不长记性,下次如果还有委托找上门来,还是你一个人去接。”福尔摩斯直接如此下定结论。

艾斯:……

他有那么头铁的吗?

“不过那位叫怀特的昆虫学家对你的形容真的有些精准,像那些黑甲壳虫一样长得凶,但有着不低的武力值,懂得欣赏的话,还是能够看出它的美丽。”

艾斯整个人都要炸毛了,他完全不想跟那些黑甲壳虫相比,福尔摩斯这话绝对是嘲讽吧,绝对是嘲讽吧!

福尔摩斯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哪有好老师天天嘲讽学生的! !

看着快要炸毛的艾斯,华生连忙揉着他的脑袋安抚:“在这位叫做怀特的昆虫学家眼里,他最喜欢这种黑色的甲虫吧,所以他才会用这种甲虫来与你相比。不过我看艾斯你好像从这个案子里得到了一些灵感,是想要做一些什么事吗?”

被华生揉着头发的艾斯一下子转移了注意力:“我觉得通过这些昆虫的习性跟孵化生长时间,尤其是苍蝇在尸体上的孵化时间,可以推断出尸体大概的死亡时间,而不是只能粗略在尸体死亡24小时之内推断他的死亡时间。所以我想用一些尸体做一下这个昆虫实验。”

福尔摩斯一听艾斯说的这些话也跟着来了兴趣,原本靠在沙发上的身体此时下意识挺直:“我觉得这个实验很值得做,就是需要耗费不短的时间来回反复的做这些实验。而且苍蝇的出现时间是受到温度的影响的吧,天冷了之后它就不会出现了,现在做实验的话,顶多能做一两个月的实验。”

关于福尔摩斯所说的温度的这个影响,艾斯当时就询问过怀特,所以现在回答的也很是迅速:“确实,根据怀特所说,现在是9月份,伦敦白天的温度苍蝇能够正常出现,但是等到晚上气温低于20度之后,它们是不会在尸体上产卵的。等到10月份天气转凉之后,这个实验就可能需要延后了。不过天气变冷之后,尸体到底会被什么昆虫实用分解也是一种新的课题。”

说到后面,艾斯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福尔摩斯的眼睛更是越听越亮。

华生在旁边听的也感觉这个实验很有搞头,但是这个时候他还是狠下心来打断了艾斯的畅想:“现在人类的尸体是很珍贵的,即使是医学生想要拿到尸体练手都很不容易,如果要做这样的实验的话,你们肯定要耗费不止一具尸体,到时候这个尸体怎么获得?”

说完这话,华生瞪了福尔摩斯一眼,直接堵住对方的话头:“不准说去偷尸体,夏洛克,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导者了,不能把自己教导的学生带坏!”

艾斯忍不住看向福尔摩斯,真没想到福尔摩斯完全是被说中的样子,有些怏怏不乐地闭上了嘴。

这跟他认识中的福尔摩斯好像有那么一点点不大一样……

不对,福尔摩斯都能够私闯民宅了,都学会了撬锁这种非法技能,怎么可能是完全遵纪守法的人呢?

不过面对华生提出的这个问题,艾斯心中早已经有了打算:“其实用猪的尸体也可以,这比人的尸体更容易获得,就是需要花上不少钱,但它跟人体差不多重,相似度也相对高一点。”

福尔摩斯直截了当地说道:“买猪的钱我提供,至于实验的场地,我哥哥在郊外正好有一个庄园,相对比较偏僻,正适合我们做实验。”

华生露出一言难尽的神色:“做这种实验肯定是很臭的,到时候你把你哥哥的庄园熏的全都是尸臭味,真的不会被揍吗?”

“那庄园自从他买了之后就没有去过几次,因为他实在太懒了,即使我们把庄园烧了,他都不一定会知道。”福尔摩斯利索地站起身来:“好了,我们现在就去买猪吧!”

看着福尔摩斯这雷厉风行的样子,艾斯赶紧语速飞快地将自己的另一件事情说了出来:“如果经常要检查猪的尸体的话,我们是不是得弄手套,但是一直用皮质手套的话,浪费的也太过了,不知道能不能做一些一次性的手套,不是布的那种,要防水!”

一旁的华生闻言露出思索的神色:“威尔他也这么想过,他诊所的一个护士因为忍受不了频繁的洗手导致的手掌红肿,决定要辞去护士工作,这让威尔很是苦恼,现在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想要研究出这种一次性手套来。”

“那你朋友一定喜欢那个护士。”福尔摩斯肯定道。

艾斯诧异地看向福尔摩斯,其实他刚刚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想到之前他推理的那个狗血程度,还有自己被咬了的手指,所以自己没有将这话说出口,却没想到福尔摩斯直接这么说了。

“确实,威尔很喜欢那个护士小姐,甚至想要向对方求婚。但现在这种情况下,他要先解决手套的问题,再向对方求婚。”华生予以肯定的回答。

福尔摩斯看向艾斯:“这是很显而易见的事,这种简单的事情你要坚信自己的结果是对的,毕竟你对案子的推理结果都是对的,只要舍弃那些过程就可以。你要相信自己正确的那部分。”

艾斯愣愣点头,此时的福尔摩斯终于又像是一个成功的侦探了,耀眼的让艾斯挪不开眼。

艾斯感觉自己的心跳有点快,他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起来,但即使是这样,他也不舍得离开目光。

这样的福尔摩斯简直太耀眼了,就像是天空中的太阳一样,但却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刺目,只会让人感觉到温暖。

福尔摩斯眉头微皱,他感觉到了一丝奇怪。

但是艾斯就在福尔摩斯想要仔细探查他的情绪的时候低下了头,让福尔摩斯最终还是没有弄明白艾斯刚刚到底在想什么东西。

可能这只是对他这个偶像的崇拜吧。

福尔摩斯的动作很快,在跟艾斯刚谈完这件事之后就拉着他一起去市场买了一整头的猪。

他还特意的跟卖猪的人确定了这头猪到底是几点杀的,随后又跟对方联系好要买几头活猪送到伦敦郊区的庄园,支付好定金之后,福尔摩斯先带着艾斯还有那头刚刚杀死的猪一起坐着马车前往了他哥哥的郊区庄园。

说实话,带着一头活猪他们也不可能坐出租马车,起码那些马车夫是不允许猪身上的骚味沾染到马车上的,这很会影响他们拉客。

所以猪被板车拉着,他们两个坐在出租马车上。

他们两个人突然来到庄园,让里面的几个日常打扫卫生的仆人都很是惊讶。

“小福尔摩斯先生?”

仆人才刚刚叫出了名字,福尔摩斯就直接说道:“我们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你们简单收拾一下两间客房,然后采购一下食物,让厨娘之后加上我们两个人的饭。”

说完这些,福尔摩斯就带着艾斯让那个拉着板车的马车夫带着那头猪前往了庄园的后花园。

看着那头刚刚被宰杀,看起来无比新鲜的猪散发着骚味,还流淌着血水被带走,这几个仆人面面相觑。

他们本来以为这头猪是用来加餐的,虽然身为庄园主人的弟弟过来住这个庄园,还要自带一头猪来当餐食实在是有些奇怪,但说不准这头猪就是他自己养的,想要自己吃呢。

但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要吃的……

然后接下来的几天,他们终于知道小福尔摩斯先生带回来这头猪到底是为了干什么的了。

因为被放在后花园露天放着的那头猪的尸体在接下来的几天持续散发着臭味。一开始这个臭味还是淡淡的,他们几乎闻不到,只有在靠近打理花园的时候才能闻到。

但伴随着这头猪的尸体露天存放的时间越来越长,那臭味是越来越浓郁,即使是待在前面的花园里也依旧能够嗅到这头猪身上连绵不绝的臭味。

尤其是去打理花园的那几个仆人看到这头猪身上孵化出来的白色蛆虫在那爬来爬去,猪身上还渗出恶心的液体,除了蛆虫之外,还有被吸引过来的苍蝇,还有其他甲虫,原本白嫩嫩的猪肉现在已经变得腐败的令人恶心起来。

他们这个时候终于想起来,这个庄园主人的弟弟到底是干什么的了——这是一名侦探,而且还是知名大侦探!

之前就听闻过对方的性格有些奇奇怪怪的,现在亲眼见过之后才知道这个性格实在是太有问题了,什么样的人会把一头猪放在自己哥哥的后花园里,而且还每天观察记录啊!

尤其是对方还带着自己的学生一起观察记录!

那个学生还一看就是混帮派的,那张脸就不像是个好人,两人围在这头猪的尸体前,居然给他们以两人围着一具人的尸体在密谋怎么将他毁尸灭迹似的!

这样也就算了,这位小福尔摩斯先生甚至还买了几头成年的猪圈在后花园里养着,还亲自动手围了猪圈,每天给它们投喂食物。

这些仆人感觉自己的身心都在这几天遭受了无比的折磨,尤其是身上的这个臭味,感觉都像粘在身上了似的,即使远离了庄园,也能感觉身上残留着这股味道,去跟自己的情人见面的时候他们都觉得恶心!

他们这个庄园真正的主人,大福尔摩斯先生很快也知道了里发生的事,即使是知道自己的庄园被折腾成了充斥着恶臭味道的样子,甚至让附近庄园的人都绕着他们这个庄园走,都没有说出赶走自己弟弟的话,甚至对方都没有亲自过来一趟,而只是写了封信告诉他们,他弟弟在这里干什么都可以,只要顺着他弟弟的意思做就行。

这能怎么办?尤其是大福尔摩斯先生还给他们加了钱,他们只能捏着鼻子继续干下去。

艾斯跟福尔摩斯一点点观察着被他们放在后花园露田地上的那头猪,从原本白白嫩嫩的模样变得浑身都充斥着恶心的粘液,上面有着苍蝇在爬来爬去,它们将卵产在了这头猪身上,然后白白的蛆虫从卵里孵化出来,在这头猪的尸体上爬来爬去,一点点啃食着这个尸体。

这个时候艾斯终于察觉到他们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应该购买一只已经被杀死,且清理了内脏还放了血的猪,这让他们根本看不到猪身上的尸斑,也不可能看到因为内脏经过腐化释放出气体导致的猪身体形成的巨人观,因为猪的肚子都已经被剖开了,里面的内脏全都拿掉了。

艾斯跟福尔摩斯深切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将目光放在了那几头被圈养起来依旧活蹦乱跳的猪身上。

那几头成年猪什么都没有察觉到,反而吃得更加欢快了。

而在猪的尸体上繁衍的蛆虫越来越多,这些白嫩嫩的虫子吸引过来了捕食它们的昆虫,蚂蚁、胡蜂还有隐翅虫等等。

猪身上也开始渗透出液体来,福尔摩斯突发奇想,检测了被液体渗透了的土壤的酸堿度,没想到这土壤已经变成了堿性。

而伴随着液体渗透的越来越多,整个猪的尸体也越来越面目全非,臭味也愈加浓烈。而与此同时,跑来这里的甲虫也越来越多。

福尔摩斯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了相机,不止每天给这个猪的尸体拍照,也给每个来到过这只猪身上的昆虫拍照。

而在这个时候,早先给怀特写信的艾斯终于等到了对方的到来,让怀特能够辨认出这个时候来到的甲虫到底是属于什么习性,什么种类,叫什么名字,方便他们记录。

而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有蛆虫完成了进化,破蛹而出变成了苍蝇,留下了空空的蛹壳。

飞走的苍蝇越来越多,这只猪的尸体也逐渐开始干瘪起来,出现在猪尸体上的昆虫的已经逐渐开始被节肢动物取而代之。

最终,尸体只剩下了皮囊骨头,绝大多数虫子也离开了这里。

艾斯根福尔摩斯每天详细记录着这只猪身上的各种变化,并将它身上每天出现的各种昆虫全都记录了上去,尤其是苍蝇的孵化,这对他们来说是重中之重。

毕竟对尸体感知敏锐的苍蝇是第1个会出现在尸体身上,并在它们身上产卵的昆虫,掌握这些苍蝇在尸体上的孵化时间这对他们分辨尸体的死亡时间是很有用的。

怀特在跟他们围观了这一局,猪的尸体终于变成皮囊和骨头之后,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这里。

“即使我再爱这些昆虫,但一直闻着这难闻的臭味儿,这么长时间我也实在受不了了,我回去之后一定要狠狠搓几天的澡,才能让我的妻子接受我,不然的话我只能睡到地下室去了。”这是怀特临走前所说的话。

这个时候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之久,他们开始实验的时间是9月,现在都已经是11月份了。

而猪的尸体剩下的皮囊和骨头并没有变得干瘪起来,即使它身上渗出的液体都流入了地下,但因为伦敦这湿冷的天气,这具尸体甚至已经开始发霉起来。

艾斯还是第1次见尸体发霉。

艾斯看着被雾气弥漫的庄园,深深叹了口气。

还好他们现在是在郊区,不然市区的雾更加浓郁,而且还带着奇怪的味道。

“小福尔摩斯先生,阿德里克先生,华生先生来拜访了。”仆人远远的朝他们呼喊。

第50章

之所以是远远呼喊, 那当然是因为即使尸体已经只剩下皮囊跟骨头,这臭味还是没有散去。

而艾斯跟福尔摩斯每天跟这头猪的尸体接触,即使每天洗澡, 但身上那股臭味还是洗不干净。

一开始艾斯还无比嫌弃,让仆人甚至都带了带着花香的各种香皂过来,最后甚至一咬牙让华生帮忙买香水。

但最后, 这些香味混合身上的尸臭味, 只能形成一股更加难闻的味道。

最后艾斯适应了,就算洗掉了,第2天继续去观察猪的尸体之后还会再沾染上臭味,反正他们也不见外人,终于彻底将身上的臭味抛到脑后。

现在气温下降了,猪身上的臭味也变淡了, 艾斯觉得自己身上的这个味道是时候该彻底解决掉了。

即使是经常与他们见面的仆人们也难以忍受这臭味, 所以只能远远地跟他们打招呼。

艾斯这个时候站起身来,对于华生的拜访并没有多诧异,华生对于他们所做的这个实验也很好奇,所以有时间就会过来查看情况,并将寄到贝克街221b和艾斯公寓的信一起送过来。

正好他跟福尔摩斯今天对于这只猪的尸体的记录也差不多了,他们连忙将东西收起来,快步朝着别墅那边赶了过去。

不过他们没有直接前往大厅,他们身上的这身衣服可是近距离接触了依旧还有虫子乱爬的猪尸体的,实在不适合与华生见面。

上次华生过来才是三天前,他当时开口说等到他下次有时间估计也要在一周后才能过来了,现在这么快过来,肯定是有其他要紧的事,所以根本就没有过来后花园这里见他们。

这样的话他们也不好将身上的臭味沾染到华生身上。

两人急匆匆地跑到楼上, 不过艾斯一转眼就发现身旁的福摩斯居然不见了!

这让艾斯瞬间想到了最近看的一部灵异小说,不会是这个别墅变成了那种鬼屋了吧,周围的人莫名其妙的失踪掉,自己一个人被困在这里?

艾斯浑身上下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迟疑地停下脚步,尤其是看向窗外,外面弥漫着这个季节常见的雾气,但这个时候却让艾斯觉得心里更是发冷。

这怎么越看越像是灵异小说的开头啊!

但就在这个时候,艾斯听到了脚步声,就让他瞬间炸毛,满脸警惕地看过去,却看到了正端着大桶上来的仆人。

桶里正冒着热气。

这是来送洗澡用的热水的仆人。

艾斯心中微微松了口气,但还是向仆人追问:“你们看到福尔摩斯先生了吗?”

正和同伴一起搬着大木桶略微有些艰难的仆人喘了口气才回答了艾斯的问题:“我刚刚看到小福尔摩斯先生下楼去了。”

艾斯心中松了口气,肯定是因为他刚刚太过迫切,所以忽略了福尔摩斯的行动。

艾斯跟着仆人一起上楼来到了洗浴间,刚要关上门去洗澡,就看到福尔摩斯不知怎么摸了一大把青菜过来。

还没有看清那些有着绿叶子的菜到底长什么模样,艾斯就嗅到那上面传出来的浓郁味道。

不用看清那到底是什么,艾斯已经能够确定福尔摩斯手中的蔬菜到底是什么了——香菜!

“用香菜榨汁可以把身上的尸臭味去掉。”

福尔摩斯这话一说不出口,艾斯脸上不由自主的就露出笑容,迫不及待地就要从福尔摩斯手中把香菜接过来。

不过在拿到香菜之前,艾斯在这个瞬间想到了他跟福尔摩斯之前商量要做的事:“不是说要实验一下冬天如果埋尸的话,尸体会呈现什么样的状态吗,我们还得去把猪杀了的吧?”

“这个实验做起来很简单,就是把猪杀了,让人挖个大坑把猪埋进去就行,到了时间再把它挖出来观察状态,并不需要频繁地去观察情况,我一个人做就可以。”福尔摩斯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我还打算在卖猪的地方种上些植物,看看伴随着尸体的腐烂,上面的植物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福尔摩斯说完这些,直接将手里的这些香菜塞到了艾斯的手中:“这次华生肯定是接到了新的委托,到时候你去完成这个委托。”

艾斯整个人都僵住,一直跟在福尔摩斯在这边观察猪尸体上昆虫的变化的他都快要忘记自己还是一名侦探了,而且福尔摩斯这个老师对他的培养还没有结束,他的恶习还没有被彻底纠正。

艾斯下意识看了看自己右手上被咬出来的伤口——虽然当时皮肤被咬破了,但其实就是个小伤口,这么长时间过去,已经连一点伤痕都没有留下来。

他这次不会又出现意外吧?

福尔摩斯看到艾斯这迟疑的表情,眼睛危险地眯起:“作为一名侦探,遇到根本没有足够线索,调查不出真相的委托都很可能有无数次,如果接连被打击了几次就觉得自己不能成为侦探,那阿德里克,我觉得你根本就不适合当一名侦探,或许我需要考虑让你专门成为一名法医了。”

钻进牛角尖的艾斯被福尔摩斯这一通说教,整个人瞬间清醒了过来,福尔摩斯说的很有道理,而且他从来不是一个遇到困难就会退缩的人!

他上次只是被咬了一口而已,现在手上连个疤都没有留下,为什么要退缩呢?

他被他父亲断了经济来源,两年内只能帮人找猫找狗维持生计,遇到这么多困难都没有退缩,现在已经有福尔摩斯这个名侦探教导他这个时候再退缩,那岂不是暴殄天物?

如果被其他侦探知道的话,肯定要合伙把他骂一顿,并说他愚蠢!

艾斯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我会好好将这个委托解决掉的!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侦探!”

看到迅速恢复自信的艾斯,福尔摩斯严厉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伸手狠狠揉搓了一下他那头略微有一些硬的红色头发。

这让艾斯忍不住向后躲去:“你们怎么都喜欢揉我的头发!”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艾斯的问题,而是推着对方一起进了洗浴间。

他觉得他的感受跟华生一样,把一只小狼揉的满脸懵,看着他头毛乱飞的样子,真的很令人心情愉悦。

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艾斯将自己的浑身上下都搓满了香菜汁,然后迅速给自己冲了个澡。

福尔摩斯没有这么麻烦,所以对方比他更早出来一些。

等到艾斯将自己的头发擦的差不多,换好衣服下楼来到大厅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坐到了华生对面跟对方聊了起来。

艾斯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刚要下意识地坐到福尔摩斯身边,就被华生拽着袖子拽了过去,跟华生坐到了一起。

“艾斯,你身上已经变得没有臭味了,就别跟臭烘烘的夏洛克坐到一起,不然澡不就白洗了。”

听到华生的话,艾斯才恍然大悟,然后下意识地坐的离福尔摩斯远了一些。

这让福尔摩斯冷哼一声:“虽然现在没有了臭味,但浑身都是香菜的味道,遇到不喜欢香菜的,加上你的脸就是双倍讨厌。”

华生无奈,看着这个时候又变得性格古怪起来的福尔摩斯真的有点不想搭理他。

扭头看向可怜兮兮看着他的艾斯,华生瞬间感觉自己的心也跟着柔软起来,立马将什么夏洛克什么福尔摩斯全都抛到脑后,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我这次过来是有委托人上门想要委托福尔摩斯,刚刚跟他沟通过了,他让你帮忙解决这个委托,我现在大概给你说一下事情经过。”

艾斯瞬间收起了之前可怜兮兮的表情,神情专注地盯着华生。

坐在对面的福尔摩斯看到这一幕直接光明正大的嘀咕:“可不要对除了华生之外的人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因为其他人可不像是华生一样会对你心软,而只会觉得你图谋不轨。”

艾斯直接忽略了福尔摩斯所说的话,华生再次无奈地看了福尔摩斯一言,终于开口说起这次的委托:“这次的委托人是一位姓德加的年轻先生,他之所以来找福尔摩斯先生,是为了寻找他失踪的未婚妻。”

这让艾斯的眉头微微挑起,这跟他想象中的并不一样,他以为这次会遇到什么命案或者是复杂的委托,却没想到是一个找人的委托。

不过这也正常,命案哪是那么容易碰到的,尤其是有钱来请福尔摩斯的人。

“根据这位德加先生所说,他们原本约定好了三天前在伦敦的一家餐厅见面,但是左等右等都没有等到对方,但是之前他跟他的未婚妻主要是书信联系,见面也是约定好地点对方主动赴约。这次未婚妻的失约让他跑到了寄信地址,却被房屋告知原本住在这里的女性已经在一周前退租了,现在他根本没有其他办法找到她。现在的他焦躁无比,我很担心他的未婚妻已经出了事,想让福尔摩斯先生帮忙寻找一下他未婚妻的踪迹,确认一下她的生命安全。”

艾斯从华生的话里隐约察觉到了一点什么:“他隐瞒了一些信息。看来需要我亲自上门去跟他谈了,华生,我们现在就出发吧,东西我已经收拾好了。”

说着艾斯提着刚刚放到沙发旁边的小行李箱,直接站起身来迫不及待看向华生。

华生看着艾斯这迫不及待的样子哭笑不得,但是他看着坐在那无动于衷的福尔摩斯也没再多说什么,直接带着艾斯离开了这里。

等到坐上在外面等着的出租买车的时候,华生侧头看向艾斯:“我没想到福尔摩斯会跟着你在这待了三个月,这恐怕是他最安生的三个月了,之前可没有任何一个委托能够让他忙这么久,也没有一个实验能够让他做这么久。”

艾斯听着华生这种自家熊孩子终于被事情拴住了,不去整事情的样子实在有些汗颜:“主要是因为这个实验就需要做这么久,其实每天也花费不了太长时间,我们每天只是隔一段时间记录一下当前的温度,还有尸体的温度,并且观察尸体上的昆虫。福尔摩斯先生忍不住去研究那些昆虫的生活习性,还有分布范围,试着推测如果这个尸体不是在伦敦的话,或许可能有哪些昆虫被吸引过来。还有尸体现在的反应,因为潮湿跟低温,尸体居然开始发霉了……

“其实主要的大部分时间还是看一些昆虫相关的书,福尔摩斯觉得这能够让人更轻易地判断死者曾经经过的地方,或者是第一案发现场。”艾斯说到这儿眼睛也开始发亮,“尤其是关于那些苍蝇的研究,虽然被尸体吸引过来的苍蝇前赴后继,但是只要从尸体上的这些驱虫里找到最年长的那个,或者观察一下尸体上出现的蛹壳,就能判断出死者大概到底死亡了多久,这些我们之前居然从来没有想过,还好现在开始研究了,就是以后恐怕需要跟这些虫子多打交道了。”

华生点头,对于艾斯跟福尔摩斯的这个研究充满了赞许:“或许你们之后能够弄出一个新职业呢,就比如说是法医昆虫学家,专门通过这个鉴定尸体的状况。”

“为什么不是法医去学昆虫学的相关知识呢?我感觉这些知识都并不难啊,稍微一学就会了。”

面对艾斯那双困惑而又天真的眼睛,华生忍不住反省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他偶尔过来的时候见到他们研究的那些昆虫学相关知识光是看一看就头大,他可不是笨蛋,要是笨蛋的话怎么能够得到医学博士的学位!

或许是因为他的天赋都点在医学上了,哦当然还有在写小说上,但是起码相比于其他人来说,他的基础要好上许多。

对他来说,这些知识都有些难以进入脑海,对于其他的法医来说,这些知识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学的。

“哈哈,到时候你们将这些内容发表在医学期刊上,自然会有人学习这些知识,能学到的就能成为更专业的法医。”华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看着艾斯点头,华生没有等对方再继续说话,直接转移了话题:“对了,关于之前说的那个一次性手套这个事情,威尔真的找专业人士研究出来了,不是有橡胶这种东西吗,橡胶的延展性跟可塑性都很强,最后他们研究出来了用橡胶做成一次性手套,现在威尔已经拿这个东西给他喜欢的那一位护士求婚了,等到年底就要结婚。”

华生刚说完这些,已经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橡胶手套递给艾斯:“我给福尔摩斯塞了一些,这些你拿过去用。这个橡胶手套还没有正式上市,正式上市要等明年年初了,之前我们先从威尔那里拿一些手套,这可是威尔送给我们之前帮他解决那个突然死在他那里的病人的委托费。”

最后那句话完全是玩笑意味,艾斯也没有推拒,直接从华生这里接过了之厚厚一沓的橡胶手套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他们并没有回贝克街,而是前往了委托人约定的地点。

这个地点稍微有点出乎艾斯的意料,不是委托人的家,而是委托人跟他的未婚妻最后约定见面的餐厅。

进去的时候,华生还在艾斯耳边嘀咕:“这家餐厅的烤牛肉特别好吃,等有空了咱们一起来吃一次,就是价格比较贵。”

在服务生的引导下,他们来到了包厢内,艾斯终于看到了华生说的那位名字叫做德加的委托人。

这看起来是个二十多岁快三十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也是现在这个时候年轻男性应该结婚的年纪。

对方留着短短的胡子,头上的黑色头发被发油固定的一丝不苟,看起来是一个内敛又带点艺术气质的年轻人。

见到两人走进来,对方激动地站起身来,不过在看到艾斯这张脸之后,脸上忍不住露出了迟疑的神色,目光下意识看向华生。

“这是暂时跟着福尔摩斯学习的侦探,艾斯·阿德里克,他也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侦探,之前破的几个案子都登上了报纸,只不过最近跟福尔摩斯一起做实验才没有再次出现在报纸上。我跟夏洛克说了您的委托之后他说让艾斯过来帮忙,如果他解决不了了夏洛克会出手,夏洛克他现在的实验正在关键时刻,实在有些走不开。”

什么关键时刻福尔摩斯就是不想接,这个看起来并不怎么有趣的案子,所以才让艾斯过来。

最重要的是想要让艾斯再撞撞南墙,让他长长记性。

艾斯绷紧神经。在见到委托人的时候,艾斯已经让自己进入了战斗状态,这次的委托绝对不能像上次那样再出问题,所以他努力让自己保持着面无表情,紧闭着嘴不多说一句话,只是淡淡看向对方。

这表情再加上华生的话,终于让这位德加先生信服了一些:“你好,阿德里克先生,我是约翰·德加,想要委托你帮忙找到我的未婚妻,我担心她出事。”

艾斯与对方伸出的手握了握:“你是为什么会担忧她出事,为什么你不会觉得她是不打算继续与你之间的感情了,所以直接跟你断了关系,不想让你联系到她?”

面对艾斯这有些尖锐的问题,德加的脸色瞬间就不好看起来,但看起来对方还是很有些涵养的,没有直接怒怼艾斯。

艾斯从对方的表情里看出了一点端倪,有一点心虚?

在最后一次跟他的未婚妻见面之后,他肯定让他的未婚妻做了些什么!

“你让你的未婚妻做了什么事?所以你才会担忧她遇到危险?”艾斯一点也没有遮掩,直截了当问道。

被触及了真相的德加脸上的怒气瞬间消失,甚至面色都有些苍白起来。

最终他叹了口气,颓然的坐了下来:“先坐下来吧,我们坐着说。”

艾斯依旧保持着面无表情,跟华生一起坐了下来,等待着德加的诉说。

做了一会儿心理建设的德加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终于开口说出了真相:“我的未婚妻叫做罗莎·琼斯,你们可能没有听说过她,但是如果是关注绘画的话很可能听过她的名字。她是油画圈里少有的女性画家,极为擅长绘画动物,但是性格孤僻——这是外界对她的评价,在我看来她只是很是内向,不愿意见到外面的陌生人而已。所以她从不参加任何的绘画沙龙,她的画除了是自己感兴趣观察动物绘画而作,就是熟人委托。不过不认识她的普通人也可以找她委托,只要将自己的委托要求写在信里,寄到她指定的地点就好,如果她想画的话会给委托人回信的。那个地点当然不是她的住所,而只是接收信的地方而已。”

艾斯对于绘画真的是不太了解,知道的都是当世知名画家,比如透纳——他好像是上半个世纪的知名画家吧,现在的知名画家艾斯好像真的不认识。

艾斯看向华生,在对方的眼里同样看到了茫然。

看来华生也不怎么关注绘画这个圈子。

“我跟她是在一个画展上认识的,当时她一个人看展,不小心把脚扭到了,我上前帮忙之后认识的,但是她性格实在胆小,我多次邀请才愿意跟我一起游览画展。但是她那个时候根本不愿意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以为就要这样错过他的时候,没想到是在另一个画展又见到了她。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一名画家。”

说到这里的时候,露出回忆神色的德加脸上露出满是爱意又羞涩的笑容。

这感情不似作假。

“因为两次的接连偶遇,她终于愿意告诉我联系方式,但只允许我寄信给她,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书信往来聊的多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一名画家,而且还是知名的女性画家。

“但只是书信往来,我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思念,我想要跟她见面,但是她却很是抗拒。说他的父亲不愿意让她随便与陌生男人见面,她是跟父亲一起来伦敦的。现在这个收信地址都不是她现在住的地方,而是让女仆租的房子。”